第270章:航母与战列舰(4/5)
快速打击舰队,形成有效威慑,未来泰山代舰也将加入这支快速舰队。
另外,海军内部兴起的“海空作战理论”也对这支舰队的建设形成了1定的影响。
随着鱼雷轰炸机逐渐发展以及俯冲轰炸理论的完善,海军内部1些人对于俯冲轰炸有了比较夸张的推论,因此强调航母与战列舰的配合。
这些人认为,战列舰应当与航母共同行动,以保证舰队的空中安全和侦查。
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海军中逐渐兴起1股小航母论调,这种论调实际上也是基于对条约余额的运用的讨论。
这种小航母有两个方向,第1个方向,视航母为舰队护卫,强调主力舰舰队搭配,航母吨位应对标重巡洋舰等舰艇,航母航速应该比主力舰航速快2~3节。
这样就可以在有限的吨位下保证足够的数量,以服务主力舰队,而且其起辅助作用,自然也不需要考虑最优性能的问题。
第2个,相信航母有独立作战能力,他们则聚焦于增加舰队整体的舰载机携带数量。
而在航速方面,由于航母很容易遭敌军舰艇发现,所以航母必须可以做到高速逃脱,应有高速航行能力,至少对标重巡洋舰。
但是,航母的航速愈高,引擎的空间便愈大,自然也就要占用更多吨位,也就使得航母大小不能过小。
其次是防御能力,大型航母可装设抵御巡洋舰火炮的装甲,甚至设有重巡洋舰级别的8英寸火炮反击,至于小型航母则无可避免较弱。
然而,海军同时要考虑飞行设施问题,通过牺牲防御换取更多机库空间,两艘小型航母的载机量比1艘大型航母多,可更有效运用条约吨位。
这就需要有足够的力量保护航母,而战列舰编队则恰好是这样的力量。
所以,在小航母领域,看起来貌似是战列舰派更能取得胜利。
因此,海军部便提交了关于建造轻型航母的建造计划。
同时,为了兼顾航母派的要求,海军部希望先试造1艘14万吨、航速29节的航母,以配入快速打击舰队。
但毫无疑问,海军部的计划1递送至内阁和总参便如泥牛入海,再无踪迹。
半个月后,总参谋部下达了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