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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兰芳(1/4)

    “兰芳”全称为兰芳大统制共和国,是1家政府化的公司,没有母国背书的东印度公司,建立的前因后果无须多言,纵然没有明清易代,可依旧会有无数下南洋的华人。

    西元1777年,兰芳公司于婆罗洲西部的坤甸成立,这儿盛产黄金。此后,周围部落、宗族纷纷响应,6续加入。在势头最盛的时候,兰芳的势力范围几乎囊括了整个婆罗洲,当然,他们对很多地方的掌控依然是靠其他华人公司,这也就为日后的矛盾冲突埋下了伏笔。

    兰芳的历任大统领都相当重视发展生产,改良耕种、扩展矿业、建造路桥等等。军事制度也别具特色,属于全民皆兵,除少量常备军之外,全国的青壮年都要接受军事训练。

    在文化教育上,其当初也遵循着传统文化,讲经授课,乃至专门从闽粤雇佣大儒前来教学。

    清朝对于兰芳这么个由“天朝弃民”自发建立的小国并不感冒,但为了免遭荷兰人的吞并,兰芳假称自己已是清朝藩属,这才唬住了虎视眈眈的荷兰人的攻击。

    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清末颓败,荷兰人随即入侵兰芳,清朝对此不闻不问,占据武器装备优势的荷兰人自然取得了成功。

    但如今的不同之处在于,南洋舰队曾几次南下,虽然并未能挽救兰芳共和国,但却阻止了荷兰对于兰芳共和国的法理性毁灭,为自己留下了插手兰芳的渠道。

    由于国家实际上处于名存实亡的状态,兰芳国内也确实没有什么部队,整个国家几乎维持着无军队的状态,荷兰人的军队并不敢直接踏入兰芳的地界,在兰芳国内仅有1些指导力量,因此不难对抗。

    中枢对此事并未插手,仅对海军略有调整。

    在刘恩官等兰芳遗老起兵的同时,“冠豸山”号、“乌苏里江”号也已经抵达婆罗洲。

    此时坤甸正驻扎着南洋舰队第2驱逐舰中队下属的两艘“余杭”级驱逐舰以及炮舰“万宁”号、“龙湖”号,负责直接震慑荷兰的军队。

    而“冠豸山”号、“乌苏里江”号并未前往兰芳,而是1路向东,去往东加里曼丹以及文莱,英国人的暴乱镇压工作做的很烂,由日本侨民的行动很快就引起了当地土人的暴乱,导致许多地方的华人社区受到了冲击,“冠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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