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都市言情> 回到八六,靠问答系统成娱乐之王> 第104章 卖了一首歌(2/4)

第104章 卖了一首歌(2/4)

女儿也带来华国,让他拜周天凌为师,学习音乐创作的。

    汉斯却在夸过几句后,和周天凌反复确认,这确实是他自己写的歌曲。

    还好,周天凌把中文歌曲原稿,以及舒老师的翻译稿都带了来。

    他们记者肯定是都带着相机的,把这些稿件都拍了照片后,就算确认了,这是周天凌的原创作品。

    当然,翻译可能比较懂音乐,还提出,似乎副歌那一句,和主歌稍微有些不搭。

    但是约瑟夫和汉斯一致认为,完全没听出来有什么不搭,反而这样更好。

    在球场上不可能唱全曲,这一句简单有力,绝对会受到球迷欢迎。

    周天凌倒是对这个叫做克劳斯的文字记者,很有点佩服。

    居然听了他一遍清唱,就能听出一些问题来。

    他确实就是用了两首歌曲,混合成了一首歌。

    因为实在不知道皇后乐队的原曲到底是怎么样的。

    他迫不得已,只能用自己还记得的一首地球上的摇滚歌曲作为乐曲,自己重新编了歌词,凑成了这首新版的《we will rock you》。

    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出现过这首歌,那他的这一版,就是原版的了。

    他用的这首摇滚歌曲,是12点乐队演唱的《相信自我》。

    这首歌他记得一大部分,是因为这首歌曾经是cuba联赛的主题曲。

    很多大学里面的啥啥比赛,经常放的歌曲。

    刚好他需要重新填词,原来的歌词记不记得全,也就无所谓了。

    关于价格问题,周天凌没有自己开价,让汉斯自己来说。

    实在是,他不知道这么一首歌,在这时候的德国,到底能值多少钱。

    如果放在这时候的华国,这首歌卖给唱片公司,最多能卖出一百块钱。

    很可能,连一百块都卖不到,因为人家根本就不需要买,选一首已经流行的英文歌曲,重新填词即可。

    你这么一首自己原创的歌曲,谁知道能不能火。

    但是在德国,周天凌是知道的,那边的版权保护是非常严格的。

    这一点他在地球上就知道。

    所以他本来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