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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连中三元(2/3)

造士法,明宪宗一一采纳。

    商辂既有于谦式的刚正不阿,又具杨士奇一般的宽厚有容,被时人称作“我朝贤佐,商公第一。”彭时去世后,他接任内阁首辅一职。

    在多位贤臣的辅佐下,朱见深虽然懈怠朝政,久不见朝臣,依然多有建树。

    明代漕运方法经过三次比较大的改革。其中,明成祖朱棣开始推行支运法,明宣宗朱瞻基推行兑运法,明宪宗则开始改兑运而为长运。

    明成祖在凿通会通河与江淮河道后,将漕粮由海运改为河运。他在河道沿线设粮仓,然后将河道分为淮安至徐州、徐州至德州、德州至通州三段,由军民接力棒一样运送至京师,这就是支运。

    支运在一定程度能够节省百姓运粮时间,但收效甚微。水路运输行程缓慢,中国疆域又非常广大,即使分为三段接力运输,往返时间最长仍接近一年,极为耽误农业生产。

    明宣宗于是推出兑运法,老百姓只需支付相应的路费和耗米,由官军代为运输漕粮。这样,老百姓可以专心耕种,官兵的军饷也有了额外来源。

    但兑运法也存在漏洞,具体来说,它没有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按照兑运法,各地粮户要把漕粮运到指定的粮仓才能兑运。这意味着粮户仍然要花费劳力运粮,而在入仓时官军又会巧立名目勒索一番,依然劳民又伤财。

    明宪宗推出的长运法,由官军承担全部漕运任务。粮户在路费和耗米之外,每石漕粮增缴一斗渡江费,然后将粮食送到当地码头的仓库即可。

    随着江南各地码头粮仓逐渐完善,长运法成为江南漕粮运输的主要方法,极大解放了当地农民的生产力。

    因为国力不济,粮仓等基础设施建设缺乏,在江南以外的地方,依然存在相当比例的民运。

    经历土木堡之变和夺门之变后,明朝经济发展受挫,时局还处在动乱之中。为加强军事,稳定局势,明宪宗多次整顿军队,确立了十二团营制度。他将四十万在京部队划分为一等精锐团营与次等候补军队,明确建制,减轻劳役,加强了部队的凝聚力的战斗力。

    面貌一新的明军,先后赢下了对女真族和蒙古族的战争。

    被蒙古人赶到建州三卫居住的女真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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