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反贪:大写数字的由来(3/4)
污大案,甚至堪称中国历史上第一反贪大案。该案涉案金额虽非历史最大,但也算特别巨大。受此案牵连被杀的官员数量则绝对为历史之最。
据朱元璋在《大诰》中按米折算,该案涉案金额“所废者两千四百余万精粮”。按明朝初年标准,钞一锭折米一石,银一两折米二石,相当于一千二百多万两银子。
在当时,正一品官员年薪一千石,折算白银五百两。郭桓是正三品户部侍郎,年俸六百石,折算白银三百两。
在老朱这里,贪污六十两白银就是死罪,一千二百多万两得杀多少遍才够数?
这么多钱,区区郭桓绝对不敢一个人全贪。涉案官员包括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以及六部司侍郎以下所有官员,还有全国十二个行省的布政司官员和地方州府县官员。
几乎把明朝高、中、低各级政府官员包圆了。
这时候我们回头再看,如果朱元璋默许使用空印文书,一千二百多万两这个数字也许不止翻一倍。
在文书上改一个数字的事,多么简单方便易操作!
前面已经说过,朱元璋脑子里从来没有法不责众的想法,对于贪官污吏,他只有一个字杀,有多少杀多少。
于是自六部侍郎以下官员连带地方官吏皆处死,足足杀了几万人。
明初全国有多少官员呢?据不完全统计,大约两万八千名左右。
算起来远远不够数啊。够的!
郭桓一案几乎把全国官员杀了个遍,许多涉案的编制外小吏也被杀了。
老朱更厉害的是,为了追赃,他又把全国各地的地主抄了一次家。
郭桓案以后,为杜绝官吏篡改数字贪赃枉法,朱元璋下诏将记账的数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
这套大写数字,现在的财务仍然在使用。
开国名将蓝玉是常遇春的妻弟,他作战勇猛,屡立战功。明朝建国后,因军功累迁至大将军,封凉国公。因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被朱元璋以谋反罪诛杀,牵连开国功臣、文武百官以及军中将士近两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