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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论罪莫须有,屈死风波亭(3/3)

忠报国”四个刺字,主审官何铸为之动容,如实向秦桧禀告岳飞无罪。秦桧却以这是陛下的意思为由,改命万俟卨主审岳飞一案。万俟卨不姓万,而是复姓万俟(音同莫奇),单名一个卨(xie)。

    不久,宋金签署绍兴和议。万俟卨等人更加肆无忌惮地迫害岳飞,罗织多项罪名欲置岳飞于死地。

    无数人在为岳飞奔走相救。

    大理寺丞李若朴、何彦猷力争岳飞无罪,遭罢官。宗正卿赵士(niao)以全家百口性命担保岳飞无罪,被革职。其他上书为岳飞申冤者,或被处死,或被流放,无一幸免。

    已赋闲在家的韩世忠找到秦桧,质问岳飞何罪。秦桧默然半晌,答曰:“其事体莫须有。”

    什么是莫须有?不须有罪,恐怕有罪,或者是难道没有罪?

    韩世忠怒道:“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他在岳飞死后,上疏辞官,告老还乡。

    这是一种至今仍令人耿耿于怀的意难平。

    公元1142年1月,岳飞、张宪、岳云被杀害。岳飞留下的供状只有八个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大理寺狱卒隗顺拼死将岳飞遗体背出临安城,埋葬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

    岳飞遇害之后,被抄没家产总计约九千贯,其中有大半是为贴补军用而预备的。宋孝宗即位后,降旨为岳飞平反冤案。在统计被罚没财产以归还岳飞后人时,宋孝宗“恻然叹其贫”。

    公元1162年,岳飞以礼改葬于西湖栖霞岭,谥号武穆。宋宁宗年间,岳飞被追封为鄂王,追赠太师。

    岳飞精忠报国的爱国精神,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深深融入历史血脉之中。他的词作《满江红》至今仍感召和鼓舞着无数中华儿女。

    鉴于他崇高的历史地位,明太祖朱元璋诏命岳飞从祀历代帝王庙,配享宋太祖。明神宗封岳飞为“三界靖魔大帝”,岳飞与关羽从此并称武圣。

    遥记当年,曾有人问岳飞:天下何时得以太平?

    岳飞答曰: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惜命,则太平矣。

    斯人已矣,言犹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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