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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重生回到七零年代 11(2/4)

突然还有些不好意思起来:“那个,我想留着给家里人改善生活。”

    “嘶~”队伍里顿时响起了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好家伙,哪个好人家拿三只野鸡三只野兔回去改善生活?他们一年也不见得能吃上那么多肉啊。

    林小弟也咽了下口水:“那个,二姐,你没做过饭,可能不知道,咱家每个月能吃上一斤肉都不错了,你那一只野鸡,就得两三斤。”

    林笙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样这肉是留不住了,得入乡随俗啊,她只能装作懵懂的瞪大眼睛:“啊?我以为每天吃一只,一星期不就吃完了。”

    其他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你可真敢想啊,那是资本家才能过得起的日子吧,咱们做梦都不敢吃那么多。”

    最后林笙挑了一只个头最大的兔子留了下来,剩下的也全交给他们帮忙拿去卖钱。

    林小弟把二姐安全送到家之后,又跑去跟小伙伴们汇合了,不知道还要搞些什么别的事情。

    林笙决定今天晚上就把这只兔子给炖了,不过在炖肉之前,还要把空间里那个男人给处理掉。

    顾瑾渊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躺在了那个黑漆漆的煤棚子地上。

    女孩的脸凑的很近,还能闻到她身上那淡淡的雪花膏味。

    顾瑾渊有些不好意思,下意识的后退一下,随即又愣住了:“我还活着?”

    林笙翻了个白眼:“确实还活着,是我救了你,救命之恩不用你以身相许,更不用下辈子给我做牛做马。”

    说到这,她顿了一下,表情也跟着严肃了起来:“我救你,只是因为你是一名军人,你值得,也请你牢牢记住你的身份与使命,永远对得起你入伍时立下的誓言。”

    顾瑾渊的眼睛也亮了,他双手用力,扶着后面的煤堆站了起来,冲着林笙敬了一个军礼,一切尽在不言中。

    临走前,林笙还递给他一个袋子,可以挎在身上:“里面那个粉末是吃的,你只要用水冲一下喝掉就可以,对你伤口也有好处。”

    那根军绿色的密封子弹壳,也被她放在了包里。

    最后又给了他一件看起来灰扑扑的棉布衣服:“你换上之后就离开吧,有缘再见。”

    顾瑾渊又冲她敬了一个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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