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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算来名利总如闲(四)(3/3)

形成独得的理学思想,对王阳明的学术观点亦开始有所质疑,他后来甚至怀疑王阳明“不疑佛老”,要求湛若水与之辩明异同。

    方献夫余生的唯一一件事就是驳倒王学,没有其他事。方献夫为此写了《大学原》加以阐释。朱熹认为通过格物是获致事物之理,由格物而获得真知,方献夫认为“格物”与“致知”是同时进行的,不是两截功夫;天下之理皆有本,须格物之本。在这点上,他无疑受阳明格物新说的影响,他与王的分歧在于:王阳明认为,“格”是“正”之意,“物”即“事”之意,而“事”即意之所在,所以格物就是正念头。

    方献夫则认为,《大学》开篇即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后来又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自天子以至于底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显然,“格物”之“物”,即“物有本末”之“物”,格物就是知本,这个本就是明德。“知本”“知止于至善”就成为方氏为学的宗旨。方献夫认为这就是孟子所说的“反身而诚”“强怨而行”,即反求诸己,推己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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