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章 十面埋伏引狂寇(三)(2/3)
县没有城墙,主要是由于元朝攻取南宋之后不久,元世祖就下令拆毁南方城市的城墙,并且拆毁之后禁止重修,忽必烈企图以此削弱南方城市的防御力,方便蒙古军队镇压地方反乱势力。
后来虽然在洪武年间,为加强江海防,在元末城墙的基础上,江南的部分府县城墙得以再次修缮。但是从洪武到现在,大多数府县再无大规模城防建设。
唐顺之巡视后发现,依然保有城墙的府县已经屈指可数。 大致言之,五座府城拥有城墙。除无锡、常熟外,常州、苏州二府的其余属(州)县 拥有城墙。靠近南部的松江、嘉兴、湖州、杭州四府的属县里,除了沿海的海宁、海盐县之外,均无城墙。
上海县、青浦县、嘉善县、平湖县、 桐乡县那样的新置县,承平日久之下,人们认为无筑城之必要,所以自建县治起,就无城墙。像安吉、长兴、常熟等州县,在元末明初时筑有城墙,但之后不加修缮, 任由城墙倾圯毁坏,至嘉靖初年已经见不到城墙踪迹。
为什么这些州县不愿意修筑城墙?除了东南承平日久,没有匪患外,更重要的是经济利益。城墙坍塌后,多余出大块土地,人们据为己有,置产营业,公有土地遂转为私有。例如嘉兴府崇德县,吕希周《筑城记》载“崇县旧址,悉为民居”;苏州府常熟县民众在旧城址上据以为业,州县不能究,顾征其升斗以为税。倘若开筑城墙,这些已经厚享无城之利愈百年的人势必会坚决阻挠。
而且能占据这些土地的,可不是一般的百姓,基本上都是当地士绅或富室,在地方上具有足够多的话语权,在长期无城的情况下,他们已经成为无城的最大受益者,并且根深蒂固,倘若开筑城墙,则既得利益必会大为受损,所以一闻筑城之议,则曲为挠阻者,无所不至矣。
承平安乐之时,城墙的价值无法充分凸显,人们轻视之。而当战乱兴起,人们方才意识到城墙重要性。之前陆深致仕后建议修筑上海县城墙,结果举城的富户反对。
而这次倭寇屠戮上海县,受祸之惨,屠戮之深,国朝所未有也。之前的上海县,一县编户六百余里,殷实之家率多在市,钱粮四十余万,银布之类数船可载,兼之富商大贾四方辐辏,居积货物尤多。突遭倭寇袭击,上海之民,子女旄倪悉为其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