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章 模仿是无法超越原创的(1/3)
“什么,您说这个案子是模仿案件?”
“这不可能?”
“不,几年前当泰诺案件发生的时候, fbi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还有物力想要抓到那个家伙,可事实证明,想要抓住这个凶手,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后来在全世界还有全美陆续掀起了一系列的投毒案件,这些案子全都在模仿和致敬泰诺投毒案的凶手。远在大洋彼岸的日本,那边发生了森永食品案,我可以知道的是,一个日本人不太能够搞到像美国这边完整的犯罪资料,但他的出现还是让日本警方头疼不已,我在英国同班上有一个日本来的警察,他当时上课就提起过这个案子!”
“是的,我们承认想要模仿这种犯罪手法,确实很容易!可为什么您会觉得……”
“很简单,我不认为像创造出泰诺投毒案这种开创性案件的犯罪大师,很抱歉,也许我不应该用这种词汇,但他就是这一领域的天才。我不认为像他这样的人会对我产生嫉妒之心,因为他已经证明了,他的手法,是fbi破解不了的,哪怕是他的徒子徒孙,依旧是警察无法破解的。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美犯罪,无法追查,无法找到凶手,从犯罪学的意义上,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并且完美的案例。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哪怕我最近一段时间在美国的媒体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但是我的这点影响力依旧无法和当年泰诺案件相提并论。”
福特和坦奇当初参与那个案子的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子。
那个时候整个fbi都因为这个家伙闹得焦头烂额。
案件发生之后,涉案的强生公司投入了重金,进行了一场商业领域上堪称完美的危机公关。
直到现在这场危机公关依然是美国很多广告学课程上的经典案例。
所以,比起当年泰诺投毒案凶手的辉煌。现在的陈青峰只不过是小有名气而已。
如果非要打个比方的话,就好像迈克尔杰克逊,对上了一个刚刚出道,引起一点轰动的小歌手。
而在传媒学的地位上,陈青峰显然是后者,并且还是媒体不怎么关注的亚裔。
“先生们,我想知道我的这一点报道为什么足以引起别人巨大的仇恨,所以我的侧写还要加上一项,凶手应该是一个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