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首富的公子李巨李先生(2/3)
子的话,那就更加简单了,他已经安排谛听收集这方面的信息了,相信 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消息。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把晴姐哄好才是正事。
“谁说的,不管什么时候,你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
陆峰抱着晴姐,嘴里的甜言蜜语就像不要钱的往外冒。
晴姐表面上还摆出一副气恼的样子,心里却乐开花了,于是忍不住的开口说 道。
“哼,谁知道你心里怎么想的。”
陆家村是新界的一个村子。
既然是叫陆家村,那么这个村子里的人大部分都是姓陆,很少有外来人。
在这里, 一般的事情法律根本没什么作用,因为在这里宗族族规要比法律的作 用更大。
就算警察想要管,只要那些村民想阻拦,估计警察都走不进村子。
倒不是说警察没有这样的能力,而是害怕引发群体性事件,继而扩大成村民暴 动,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到时候上面可是要问责的。
既然如此的话,只要不出人命,只要你有能力遮掩,基本上都是睁一只眼闭一 只眼。
陆瀚涛,现在的陆氏家族大家长,也是陆家村的村长,有一个女儿叫陆永瑜。
现在的陆家村已经没有了以前的贫穷, 一副欣欣向荣的作派。
这也得益于新界村民的一项特权。
丁权!!
丁权即是丁屋,在法律上称为小型屋宇,是港岛新界原居民中的男性后人获准 新建的房屋。
六七暴动后,殖民地政府为减少新界原居民反抗统治,就立法免费给所有新界 原居民成年男性一块定额土地,用以建屋自住。
这幢屋就称为丁屋。
但并非所有新界原居民成年男性都即时有钱建屋,所以殖民地政府准许他们保 留一生一次的建屋权,这就是丁权。
资本对于金钱的追逐是敏锐的。
尤其是房地产商,嗅到了丁权中带来的利益。
陆瀚涛就利用这样的机会,从村民手里低价收购丁权,然后跟房地产商进行合 作,成立了一家房地产公司。
虽说承诺给村民一定的股份分红,但这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