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同妻(32)(2/4)
屏幕。
附件里是一些jpg文件。
不知为什么,他内心有些忐忑。
犹豫片刻,下载了那些文件。
不一会儿,办公室响起一阵摔东西的声音。
秘书听到跑过去敲门:“赵总,您没事吧?”
里面没有反应。
她犹豫了一下,拉开一条门缝,一样东西砸过来:“滚!”
是玻璃烟灰缸。
摔在了门上又弹到地上,顿时四分五裂。
吓得秘书赶紧关上了门。
【哎你们听说没,今天上午赵总在办公室发了好一通脾气,砸了一堆东西!】
【难道是因为桑总监?】
【我就说他俩谈了,你们还不相信】
【我跟你们说,他俩绝对谈了,我都听说已经见过家长了!】
员工私群里炸开了锅。
但是他们忘了,当事人之一的桑蓓妍也在这个群里。
用的小号。
“叶青姐,听说他气得砸了办公室,哈哈哈哈!”
“嗯,静观其变。你打算什么时候走仲裁?”
“已经提交材料了,他们说受理了就给我打电话。叶青姐,你说对方如果要求调解,我要不要接受?”
“看看给的条件吧。如果条件不满意也可以继续起诉。”
“好的,我的律师也说估计对方不会乖乖听话给2n,到时候再看。”
“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直接说。”
律所。
袁律师对着电话那头说:“这是个持久战,你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骆叶青已经和律师沟通了很多遍,也继续在搜集、整理材料。
除非她有新的证据能证明自己和范昆山已经感情破裂,且孩子不适合对方抚养。
否则只能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袁律师提醒他,目前她还没有达到分居两年的情况,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只能等六个月后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