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2000字):本先生(3/3)
丢下这个地方,去美国日本,一辈子也就够了。”
背后的呻吟声陡然响起,先生搅动椰汁的筷子顿了一秒,又继续挑拨。
“算了吧,你一个警察,每次说这个东西比我都动心。”
“我的白衬衫,上面都是你的血啊。”先生无奈地瞅向男人,用手揪起红色的那一点,让他看个清楚。
“先生,我…我不是有意的,我做的事…”
“哇,你怎么知道我这几天喜欢吃火锅。”他用筷子搅了几下,随便夹起一颗菜叶,以及用来做锅底的鲍鱼:“还是你懂我,没有去做鸡汤锅底。”
“他手脚难看,居然去碰粉,我怎么忍得了。”
先生挥了挥筷子,示意小哥去解开锁链,让男人过来吃饭。搀扶这个血人在先生身边坐下,小哥瞥了一眼筷子,选择站在阿马身后。
“如果玩社团的多点你这样的人就好了。”刘si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灭,又点了一根烟。
“你想的挺美,有几个做爹的吸得儿子不得不加入黑社会。”
先生把毛巾往肩膀上一搭,随手就抓起一盘子茼蒿,尽数下到砂锅里:“要吃点热的,出出汗,对身体会更好。”
“好烫,不过很好吃啊。”先生接过小哥递来的毛巾,认真地将脸上流出的汗水擦掉。
眼见本先生不接自己的酒,刘si放下酒杯,他从口袋里摸出香烟,用桌面上的火柴盒给自己点燃。
本先生咧着嘴笑了起来,满意地夹起一片生菜放在碗里,他用筷子敲打了两下碗,将上面的汤甩掉后,小口小口,一点点放进嘴里。
先生大摇大摆地走进一条巷子,在尽头的一家路边摊看见了请客吃饭的主家。
花衬衫的眼睛亮了一下,看着砂锅里和着脑液的椰汁,刚刚丢掉的胃口又提回来不少。
“谭和马,你知道的。”先生的筷子在碗里戳来戳去,他端起碗,慢慢将碗口放在嘴边,一边看对面的刘si,一边吃下青菜。
………
从地上捡起筷子,用尾端夹起碗里最后一片能吃的菜叶,先生吹了两下,放进嘴里细细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