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6章 科考内容(1/3)
太学的建设关乎科举,当下季汉朝廷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至少表面上刘禅并没有去触碰察举制的利益。
君臣隐隐达成的共识,是察举和科举并行。
这种同一问题而一国两制的情况在汉朝屡见不鲜。
新朝整出点新花样,连带着旧花样一同施行,倒没人觉得有什么问题。
只要大家熟悉的察举制还在,就没什么问题。
此次科举,从太上皇宣布迁都长安之后便开始筹备了。
而在更早之前刘禅东出占领弘农郡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要举行科举。
只不过因为工期问题而不得不延期,现在总算是能在建兴元年举行了。
一应规矩以当年成都论才大典旧制为基础,只是在考试内容方面有较大扩充。
虽然是规则顺延前例,但整个科举制度更加专业化法律化了。
刘禅下令法正、诸葛亮和刑部尚书、礼部尚书针对科举制度入国法进行汉律的修订。
因为朝廷惯例的地方察举人才的制度并没有取消,所以大多数人们还没有对科举即将被常态化而有清醒的认识。
而一直以来在邸报上造势,此次科举早已在关中舆论场上占有了相当程度的一席之地。
刘禅最后要达成的目标当然是让科举制度做为汉帝国的人才选举根本制度,被立法予以确认。
而这需要先扩大这一制度的受益群体。
科举考试的分数制度得到了优化,原本由考官打分的规则得到更细致的规划。
任何一个考核的项目都制定了相应的计分规则,尽可能消减考官个人喜好对科目成绩的影响。
每一科考试都会设定一定的分数,最后算总分然后择优选取,考试竞争嘛,当然是要算分数的。
当然,刘禅想要设置的规则还有很多。
但是现在,刘禅认为现在是办不到的,因此他压下了自己的冲动。
比如从地方到中央的分级考试。
县试、府试、乡试最后再殿试等,从童生、秀才、举人最后再到进士。
这个制度配合着学籍制度施行,获得地方官学学籍才能继续下一级考试。
如此一来,便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