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高斌:从地方官员到朝堂重臣的传奇(4/6)
并采纳了他的建议,豁免了海州、沭阳、赣榆等地区的部分赋税和相关费用。
高斌认为黄水应当合并管理而非分散处理,清水则应当积蓄而不是排放,只有通过对湖泊和河流水势的精确测量,才能确定何时蓄水何时泄洪,从而避免泛滥成灾。这些见解展示了他对水利管理的深刻理解和前瞻性思考。
乾隆十二年(1747年),高斌被任命为文渊阁大学士,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中的地位。同年,他被派往江南与河道总督周学健共同监督防汛工作。在他的领导下,直隶的水利项目顺利完成,得到了乾隆帝的嘉奖。
四、屡遭贬职
乾隆十三年(1748年),高斌的仕途遭遇了第一次重大挫折。这一年三月,他与左都御史刘统勋一同前往山东查办赈灾事宜。紧接着,他又被派往浙江与总督顾琮一起审理浙闽总督喀尔吉善弹劾浙江巡抚常安贪污的案件。在这个过程中,高斌和其他审理人员对常安的行为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态度,这引起了乾隆帝的不满。乾隆帝指责高斌态度含糊,最终部议决定革除高斌的职务,但皇帝出于对其过往贡献的考虑,允许他留任。
闰七月,高斌又被指派兼管江南河道总督的事务,因为原本负责此职的周学健得罪了朝廷。然而,在处理周学健家产的查抄过程中,高斌再次表现出犹豫不决的态度,最终被革去了大学士的头衔,但仍保留了河道总督的职务。
乾隆十五年(1750年),由于之前修建的十字河竹络坝在临黄、临运两地的效果不佳,高斌又一次面临革职的风险,但乾隆帝给予了他宽恕的机会。
到了乾隆十六年(1751年),高斌的命运似乎有所好转。这一年三月,乾隆帝南巡期间,仍旧赋予他以大学士的名义管理河道总督的事务。闰五月,他暂时接管了两江总督的职责。同年八月,面对盱阳县阳武漫工未及时合拢的情况,高斌主动请缨前往协助修筑。乾隆帝对此表示赞赏,并称赞他为急公任事的大臣典范。
然而,好景不长,乾隆十七年(1752年),虽然高斌已经七十岁高龄,乾隆帝仍然对他寄予厚望,并赐诗一首以示表彰。然而,次年,即乾隆十八年(1753年),洪泽湖发生了严重的洪灾,导致邵伯运河的两个闸口被冲毁,高邮、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