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高斌:从地方官员到朝堂重臣的传奇(1/6)
一、包衣起家
高斌的仕途起步于内务府,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他由内务府主事升任内务府员外郎兼佐领,这是他仕途上的第一个转折点。同年四月,他又进一步晋升为内务府郎中,这标志着他在宫廷内部的地位进一步稳固。高斌在内务府的工作表现优异,这为他后续的升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雍正四年(1726年),高斌被委派管理苏州织造,这意味着他从宫廷转向了地方管理岗位,负责监督丝绸生产等重要经济活动。苏州作为当时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其织造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一任命显示了皇帝对高斌能力的信任。
随后,雍正六年(1728年),高斌被任命为广东布政使,不久之后又调任浙江布政使。这两次调动表明,高斌在处理政务方面的能力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布政使作为一省之财赋与民政的主要负责人,其职责重大,涉及财政、教育、治安等多个领域。
雍正七年(1729年),高斌再度被调任至江苏布政使,这表明他的治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肯定。江苏是当时全国最为富庶的省份之一,高斌在此任职无疑是对其实力的考验。
到了雍正九年(1731年),高斌的职业生涯迎来了一个新的高峰。这一年二月,他被调任河南布政使,九月即被任命为河东副总河。这次调整意味着他开始涉足更为专业的治水工作。同年十二月,他被临时委任为江南河道总督,开始全面负责长江下游地区的防洪和水利工程。
此后,高斌在治水领域的成就逐渐显现。雍正十二年(1734年),他主持修复了长达六万多丈的范公堤,这项工程对于保护沿岸地区免受洪水侵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年八月,他还重新承担了两淮盐政的职责,并兼任江宁织造,显示了其在多个领域的综合管理能力。
雍正十三年(1735年),高斌再次被委以重任,正式出任江南河道总督,这一年四月他还重掌盐政事务。
二、致力治河
高斌在治河方面的贡献始于乾隆元年(1736年)。这一年,他上书请求河工抢修时,使用河兵挑运所需土方的百分之四十,而剩余的百分之六十则由民工完成。此外,他还提议将苇荡营采柴的任务统一归工厂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