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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赵弘恩:清廉干练的名宦(2/5)

过失但却平庸无能的官员,赵弘恩认为他们并不适合担任重要职务;而对于那些有能力却常常被安排在艰苦岗位上的官员,他也表达了不满,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的。

    通过这些具体的措施,赵弘恩在两江总督任内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他不仅整顿了吏治,还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改善了社会风气,这些成就都赢得了民众的高度认可。

    三、整肃吏治:不畏权贵,力挽狂澜

    赵弘恩在整肃吏治方面的努力,体现了他不畏权贵、力挽狂澜的决心。面对当时官场中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赵弘恩并没有选择妥协,而是采取了一系列强硬措施来纠正官场风气。

    首先,他针对胥役系统进行了大力整治。胥役,即负责执行公务的小吏和差役,在当时往往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为非作歹,刻剥百姓,而有些官员出于各种原因,对这些胥役的行为视而不见,甚至与其沆瀣一气,共同谋取利益。赵弘恩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决定严示彻底革除。他先后查办了江苏丹徒、上元两县侵蚀银米的贪役,惩处了山阳、武进、嘉定等县逼死人命、诬拷良善的恶捕。通过这些行动,他不仅震慑了胥役系统内部的腐败分子,也向外界展示了自己整肃吏治的决心。

    赵弘恩还改革了征收制度,通过恢复按里甲挨次明令催征的方法来征收赋税,以杜绝胥役侵民之源。这一举措旨在确保税收的公正透明,减少胥役从中牟利的机会。雍正帝对此举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多次作出朱批,以示肯定和支持。

    在处理涉及直隶总督李卫亲属的案件时,赵弘恩更是展现了不畏权贵的一面。徐州铜山县发生的李、郭两族械斗案牵涉到了直隶总督李卫的堂弟李缙和堂兄李绾。赵弘恩在处理此案时,没有因为李卫的地位而有所偏袒,而是表示将秉公执法,既不使奸豪逞志欺凌良懦,也不因为是宦弟的缘故而屈服于压力。雍正帝在朱批中明确支持赵弘恩的做法,要求他依照法律公正审理并上报结果。李卫本人也在雍正帝面前多次详奏,直指堂兄李绾为“授计主使”,应当追究责任。这种不避权贵、不徇私情的态度,成为了古代廉政史上的佳话。

    四、兴利除弊:推动社会进步

    赵弘恩深知风俗习惯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在雍正年间,他担任两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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