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清朝名相李光地:从理学到庙堂的传奇一生(3/5)
乡送母亲。五年后,即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李光地返回京城,被授予翰林院掌院学士之职,负责御前讲席的工作,并兼任日讲官和起居注官,同时指导庶吉士的学习。然而,仅过了一年,由于母亲病重,李光地上书请求回家探望。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李光地返回京城。当时正值孝庄文皇后丧期,礼部官员弹劾李光地,指责他归京途中迟延,身为三品官员未能及时来京叩谒孝庄文皇后梓宫。礼部建议降级使用,但康熙帝宽恕了他。
到了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五月,李光地的一篇奏章引起了康熙帝的不满,皇帝指责他假冒道学,不能成为翰林的表率,并将他降为通政使司通政使。然而,仅仅过了几个月,李光地就在同年十二月被重新擢升为兵部右侍郎。
康熙三十年(1691年)二月,李光地担任会试副考官,并与侍郎博霁、徐廷玺以及原任河督靳辅一起视察黄河工程情况。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他奉旨提督顺天学政。同年四月,李光地的母亲去世,按礼制他需解职回乡守丧。然而,康熙帝认为提督顺天学政一职至关重要,特许李光地在任守制。尽管如此,李光地还是请求康熙帝准予九个月假期以便返乡治丧。
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李光地服丧期满,康熙帝命令他官复原职。次年,李光地被任命为工部左侍郎,仍兼任顺天督学。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十二月,因“居官优善”、“清廉”,李光地被提拔为直隶巡抚。在任期间,他有效治理了当地的水患问题,得到了康熙帝的高度赞扬,并不久后被拔擢为吏部尚书。
康熙四十年(1701年),李光地主持的永定河河务工程顺利竣工,为此,康熙帝亲自题写“夙志澄清”的匾额,并赐予御制永定河诗、御服衣冠等珍贵赏赐。
然而,李光地的官场生涯并非一帆风顺。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三月,给事中黄鼎楫、汤右曾等人联名弹劾李光地,指责他抚绥直隶灾民不力,没有如实上报灾民逃散的情况,请求朝廷给予严惩。同年八月,御史吕覆恒弹劾李光地在处理秋审事宜时任意断决,给事中王原也弹劾李光地荐人不当。尽管如此,这些弹劾大多被康熙帝否决。
在担任吏部尚书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