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其他类型> 领证当天,我和闪婚老公同居了> 第211章 我可不记得合同里有这一条(3/3)

第211章 我可不记得合同里有这一条(3/3)

听到冷若颜说她不合适,她顿时心里很是不悦。

    柴依合适,她不合适,这不是变相地在说她不如柴依。

    那怎么可以!

    这个工作机会她一点都不在乎。

    她在乎的是她绝对不能不如柴依!

    冷若颜却并不想解释,说道,“不合适就是不合适,其他的问题我并不想回答。”

    “另外,你可以回去了,这件事我会亲自和你老板说的。”

    黄莺莺一听,她并没有想要这样算了。

    “冷总是吧,虽然说我来顶柴依的班的,但你这样说不清楚原因就让离开,我没有办法接受。”

    “你就算要这样做,也得给我个理由!”

    闻声,冷若颜冷眼看了过去。

    那眼神让黄莺莺一时间有些后悔。

    虽然说这家服装公司并不是什么大公司,但是谁能说得准背后的老板有没有背景。

    自己虽然有着粉丝,平时直播让他们买点东西送送礼物还可以,但这要是出了事,压根就不顶用。

    冷若颜冷声道,“我做什么,为何要跟你解释?”

    闻声,助理看不过去了,站出来说道,“就算你们是甲方也不能随便这样做吧。

    你们知不知道莺莺姐因为要过来,推掉了另外的大客户,你们现在这样卸磨杀驴,是不是太不厚道了!”

    助理说话太快,黄莺莺来不及在她刚开口的时候制止。

    事到如今,她再说什么那也迟了。

    冷若颜冷冷地目光,从黄莺莺地身上转移到了助理身上。

    “她过来是她公司的安排,与我有什么关系。”

    “还有,她并不是我合作的第一人选,你们公司安排的替代,谁规定甲方就一定要接受了。我可不记得合同里有这一条。”

    闻声,黄莺莺和助理几乎是同时陷入了沉默。

    她们连合同都还没有看到。

    毕竟之前的合同是柴依签订的,她们怎么可能去看。

    而今天过来,她们的目的也是想和这公司老总见个面,谈一下待遇问题,然后重新签订一下合同。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