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5章 股份(3/3)
生占大头。
其中我占四成股份,这四成包含了招娣他们最早人员的股份,给玉先生三成股份,这个是我能给玉先生最大的一个股份额度,不可能再有任何的增加,就算后续资金可能增多,也不会超过这个数字。”
在讨论股份的时候,李弘文并没有绕圈子,而是直接给出了自己的极限股份额度。
他比较相信玉刚,也认可玉刚的做事态度与底线,所以觉得没有必要跟玉刚去兜圈子绕弯子,直接把自己能给的最大额度给了出来。
“剩余的三成部分将是薪酬激励,是给那些对于公司事业作出卓越贡献,或者是带着资源进来的人。”
“基本上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对于资金这一块我也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我的资金投入可以持续增长,但是股份要有一段时间的不被稀释保证。”
对于李弘文提出的股份,渔玉刚并没有太多意见。
这个事情他也让顾问去分析了,都认为如果能够达到李弘文所说的几个条件,那么这个生意是稳赚不赔的,而且很有可能会成为未来公司的现金流大牛。
“可以,这个我们可以具体商议,如果资金持续在投资,那么不稀释保证就可以持续时间久一点,如果说资金投入停止,已经可以自给自足,那么这个时间就要行相应的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