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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4章 朋友三四(2/4)

见有人出警。

    此时离张俊报警,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

    不管怎么说,110只要接到了报警电话,至少也会派人过来核实情况吧?

    怎么这么久还不见有人前来呢?还是说早就出过警了?

    张俊微一沉吟,又打了一遍报警电话。

    这次接听电话的,是另外一个接线员。

    张俊先询问她,说自己两个小时之前报过一次警,请问有没有出警核查?

    对方查询了一下之后,回答说已经出过警,出警记录显示查无此事。

    张俊愣了愣,说道:“同志,他们今天发行的报纸上,明明有一篇文章,诋毁了我们临溪市委市政府,以及我们临钢集团的名誉!我们临钢集团早就研制成功手撕钢,已经在建厂,年底之前就能量产!可是他们在报纸上却公然诬蔑我们,说我们临溪市委市政府是在造假,说我们并没有研制出手撕钢,还说我们骗取国家补贴!这还不够证据,构成诬陷吗?”

    接线员也不能下判断,只道:“请问你还要再次报警吗?”

    张俊沉着的说道:“对,我还要报警,请求你们立案调查!”

    接线员说道:“好的,我这边会把案件转给当地派出所,请他们出警调查。”

    张俊放下电话,心想这件事情只怕麻烦。

    他是当事人,当然着急,犹如热锅上的蚂蚁。

    但对民警来说,完全不算什么大事,多少杀人抢劫的大案等着他们去侦破呢!

    报社打着言论自由的口号,就可以规避深入调查。

    如果这家报社是在南方省,那当然好说,张俊一个电话,就能立案侦查。

    但这是在首善之都啊!

    人家怎么办案,张俊完全无法干涉。

    他一个小小的临溪市长,在临溪市里面,他算得上呼风唤雨的人物,但在这里却人微言轻,没有人把他当回事。

    张俊不打算再等下去。

    不管附近派出所出不出警,估计结果都是一样的。

    临溪市想要维权,只能通过法院诉讼。

    这种纠纷,属于民事侵权追责。

    临溪市是被害一方,可以选择在临溪本地或者侵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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