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其他类型> 秦时颂乔松> 第26章 台宫夜谈变法(四)(3/4)

第26章 台宫夜谈变法(四)(3/4)

可以大胆地尝试各种创新和改革,从而让这个新兴的帝国焕发出勃勃生机。

    在施政体系之外,还有军事、司法、监察三个系统。其中,军事系统稍后再提,先来谈谈司法系统。

    与复杂的行政系统相比,司法系统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以大理寺作为最高审判机构,负责总览全国的司法案件。地方上则设有郡县两级的司法机构——明法院,负责具体的审判工作。

    地方上的审判结果会一路向上呈递到大理寺进行复核归档。特别是对于涉及到人命的案件,更是需要谨慎处理。一旦发现问题或疑点,大理寺有权责令地方上重新审理。

    同时,为了确保公正和公平,司法系统中的大理寺和地方上的明法院都不具备缉捕的权力。相反,必须依靠当地的缉盗将罪犯抓捕归案,然后才能移交给司法机构进行审判。

    这种分工明确的制度设计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和冤案错案的发生。

    而大理寺及其下辖机构,也没有常设的监牢,仅有的大理寺监牢还只能短期使用,最终还是要移交给刑部。

    对于监察系统,乔松的设置涵盖了由上至下和由下至上两个方向。目前交给四人的只是第一套方案。这个方案主要以御史台为核心,负责对百官的监察工作,其中也包括对大理寺和刑部的案件审核。

    当然,乔松特别强调,御史台的御史在行使监察权时,必须言之有据、有证可查,不能信口开河。他深知谣言的危害,因此坚决反对无根据的谣言传播。

    值得一提的是,大秦的诬告反坐政策非常有效,它确保了人们在说话前会深思熟虑,避免随意诬告他人。乔松并不希望破坏这种良好的习惯。

    御史台的监察范围不仅限于中央朝廷,还延伸到了郡县两级。然而,地方上的监察官员不再被称为御史,而是改为观察使。

    这些观察使只向上级负责,无需向同级别的郡守、县令等官员负责。他们的职责是监督地方官员的行为和政绩,及时向上级报告发现的问题。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而由下至上的检察系统,还在乔松的设想中,并不打算拿出来。毕竟,这针对的可是官员整体,允许民告官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