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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蒙特利尔(1/6)

    “牛逼!牛逼!”

    别墅里,凌平唱完一首新写的超烫嘴英文rap《straight a"s》后,威尔史密斯就狠狠拍了拍巴掌,赞道:“凌,你是天才,我从未听过这么牛逼的rap。”

    凌平已经在美国拍了快两个月戏,戏不算特别多,但就是不集中,所以也懒得请假回国,这边买的房子自然派上了用场。

    他为人大方,两个月的时间,就和剧组上下混的很熟,特别是威尔史密斯这小子,俩人更是成了好朋友。

    今天恰逢剧组放假,他就邀请了对方来自己家做客。

    这黑哥和凌平混久了,学了好几句中文,“牛逼”就是用的最溜了那一种。

    “那你觉得我的音乐和我的表演哪一个更好?”凌平拿起矿泉水瓶,喝了口水,笑问。

    他这首歌抄好快一个月,改歌词就花了两周,今天之所以在威尔面前显摆,其实也有给个下马威的意思。

    因为凌平歌手的身份,又登上过公告牌,所以这哥们儿貌似有点不服气,总是明里暗里看不起华人音乐,当然不包括凌平在内。

    这是现在美国歌坛的主流观点,放二十年后也是一样,可凌平性子有时候有些轴,也不是非要争个输赢,就是想要证明肤浅的其实是对方。

    威尔沉吟了会儿,摇头道:“不一样的感觉,不一样的高度,要说好,肯定是你音乐更好,但要论惊艳,我反倒更欣赏你的表演。”

    “哦?”

    凌平一愣,不意这黑哥给了这么个答案出来。

    “你的音乐总是在水平线上,好像打磨了千百遍的精品,不用开口就知道会是一首佳作,但正是因为太稳定,才少了许多新鲜感。

    而你的表演就很不一样了……”

    威尔端起一杯威士忌喝了一口道:“虽然它时好时坏,但偶尔出现的惊艳,才显得那么迷人,我喜欢那种粗粝感……”

    “呃……”

    凌平不知道咋说,这哥们儿在拍电影前是搞说唱的,刚出道就拿了格莱美,后来转型拍电影,又拿了奥斯卡,算是跨界最成功的那一类艺人,讲话自然不会无的放矢,也有资格在音乐和电影两个不同领域,给予他不同的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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