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夹喇叭(2/6)
骑着火箭也赶不上他徐凤年!
遭人恨到是一点不比他差,偏偏红颜扑脸的属性还给收回了,你说这上哪说理去,唯一还能拿得出手的,可能就是他的天赋还不错,学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快,加上他也能吃苦,小小年纪习成了封家的棺山指迷术。
或许这就算是老天,对于他的重活一生,又跑到一个危险的世界,给予的最大馈赠。
至于吹灯三人组,说实话他能看的上的也就只有那两个人。
胖子就不说了,这哥们儿天生命硬,虽然一身毛病还贪财,但就这一个作死还难杀的基础属性,就足以说明他的特殊性。
但凡有机关,他基本上都能给你踩出来,别人都不一定能找到的机关,他一脚一个准儿,都不带有漏过的。
胡八一就不用说了,他这辈子当兵好像都是为了盗墓才去的,就看他当兵的这些地方,没有大墓他都好像不会去,虽然有点克队友,但道神符也不是跟他去当兵的,貌似不会被克死……吧!
大不了回头试试穿耐克,希望那东西真的能保命。
事情敲定,哥俩也不含糊了,当即就起身打算回去订票,并相约明天一早火车站碰头。
结果,前脚出门,道神符就随手丢了一把钥匙给他们。
“干活儿不走官道,火车上人多眼杂,这是大忌。”
“明天一早,咱们还在这儿碰头。”
其实这道理其实很浅显,八十年代的绿皮火车上,人员混杂,别说是丢东西的,稍不留神人都能丢。
你一个干黑活儿的,还跟人家挤火车去,能把东西从东北一路带回来,这哥俩都算是吃了主角光环的红利。
道神符是真正吃过这方面的亏,最后货虽然找回来了,但这件事可是让他长了记性,毕竟那一刀的记忆,可是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他,地上的永远比地下的东西更凶。
眼看着道神符转身走的干净利落,胡八一和王胖子则是对这位爷的出手阔绰无比钦佩。
“看看,看看,人家这手笔,这是真正干大事的人。”
“金爷,瞧见没有,大切,进口美帝货,胖爷我这辈子头一次坐这么贵的车。”
王胖子是个豪爽的性子,说者无心也没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