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我的鸡腿呢?(1/3)
第120章我的鸡腿呢?
待得夜幕时分,二狗与宗泽却赶到了封丘县城,借助宗泽的官身文牒,他等才能叫开早已关闭的城门。
如若不然,二狗就得在城外的荒野中过夜了。
宗泽并不是一个人去汴梁报备转迁的,随行的还有他的夫人陈氏,刚刚年满五岁的次子宗颖,三岁的幼子宗欣,以及一个老家来的陈姓老仆。
当宗泽与二狗来到封丘官舍的时候,宗泽的两个儿子正饿的嗷嗷叫,官舍客栈提供的稀粥小孩子不愿意喝,只叫嚷着要吃肉。
宗泽的夫人陈氏尽力安抚两个孩子,只老仆在一旁偷偷抹眼泪。
说起来,宗泽的能力自不必说,而他的操守更令人敬佩,在真正发迹之前过得甚是清苦。
北宋的官员一般都颇受优容,更有许多合法的敬奉来源。
举个例子来说,在宗泽的任职地,如朝廷(三司使)定下了某样捐税,如酒税、鱼税等等,限额最低五百贯。若得到年末捐税不足五百贯,那么本地官员就得受罚;要是超过五百贯,超过的部分即可以全部上缴户部,也可以截留下来一部分,由当地官员按照品阶大小进行分配。
说白了就是类似于后世企业公司里的业绩提成一般。
这玩意儿在企业里搞是良法,可要放在治国上那就属于要命的。
好在书法家上台之前的大宋官员们脑瓜子还是比较清醒的,只在如酒税、鱼税、茶税、炭税等等一些不涉及基本民生的项目上搞,等到大书法家上台···唉!不说也罢。
宗泽在馆陶县时,他负责的捐税虽不至于卡着基准线来,但绝不会为了业绩搞创收,然后该上缴的上缴,惯例私分的,他一分也不取,而是让手底下的人自分了。
这种事儿也不像那等“众皆污浊我独清”的贪污一样,会引发众人排斥,毕竟都是合法的收入,宗泽不收,别人还能都多分个几百文呢,故反而会感激他。
因此,这个时候的宗泽一家子,基本上就靠着他那点俸禄过活,需要改善生活了,宗泽就自己拿着弓箭出城去打猎,弄些野物给自家妻儿打打牙祭。
只可惜这一回,宗泽却是空手而归,不但如此,还带回来一个小哥儿,宗泽的俩儿子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