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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不一样的解读(2/7)



    哪怕这座官衙已经破烂不堪,甚至于漏风漏雨,墙壁倾斜着马上就要垮塌了,你也别想得到朝廷允许修缮的批文。

    为了防止官员借修缮官署之机从中贪墨…

    很奇怪制定这条法律的官员们是怎么想的,如果官员想要贪墨,修桥补路、修学校文庙,就不能从中渔利了么?

    反正因为这個理由,北宋大中祥符二年的时候,朝廷就明确制定了这样一条法律:

    各级官府不得修缮衙舍。

    北宋熙宁四年,也就是距离杨沅成为临安通判的八十四年前,苏东坡曾就任临安通判。

    苏通判到任后,眼见临安府官舍都快要塌了,便上书朝廷请求修缮。

    结果朝廷驳回申请,不准。

    几年后,临安府衙真的塌了一间房子,压死两个杭州籍的书吏。

    眼看都闹出人命了,苏东坡便再次上书朝廷请求修缮,并且把房子倒塌砸死了人的事写上去。

    结果依旧是:不允。

    西湖上的苏堤,就是由苏东坡主持修建的。

    但是他自己办公的地方,申请修缮的请求却是始终得不到允许。

    这不是杭州一地的事情,整个大宋一概如此。

    如果是关于民生的工程,不管是筑路修桥、兴修水利、清理河湖,中书门下很快就会照准。

    唯独你想修缮官衙,理由再充足也是千难万难,就是不准。

    这一条规矩,自宋朝以后,元明清三代都严格遵照了宋代的这条制度。

    唯其如此,朝廷能够应晏通判之所请,允许临安府修缮衙门,这就太了不起了。

    要知道,临安所有官署中,只有临安府衙和临安县衙是最破的。

    宋室南迁之后,本地才有了那么多的朝廷官署。

    这些官署从建成到现在,也就二十多年。

    二十多年的房龄,问题不大。

    可临安府衙都建成多少年了?

    从大宋开国之前,它就在啊!

    由此你就可以想象,这临安府衙已经破败到了什么程度。

    如此朝廷允许修缮,这可是惠及临安府衙所有官员胥吏甚至差役们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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