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失措的喷饭大夫(1/6)
曹泳自认的罪状有二:
一,御下不严,玩忽职守。致使部下参与了走私。
二,挪用公款,擅作他用。
这第一条,分明就是在为他开脱罪责了。
他受秦桧指使,为金人贩私大开绿灯的罪责,推脱到了下属身上,而他则成了不知情的上官、为部下所蒙蔽的上官。
虽也有罪,罪责就没那么大了。
这第二条,就是他为了第一条能被皇帝认可,而献的投名状了。
他曹泳老兄,要力争成为“污点证人”。
大宋还真有“污点证人”这种政策。
比如贩私人员,如果主动告发,不仅可以免罪,还会从因为他的告发而起获的赃物中,按照价值比例奖励这位告发者。
曹泳自认的第二桩罪名是,利用他在户部任官的便利,挪用公款,并巧立名目抹平了账目。
“挪用公款”的罪,当然不足以打消官家想用他杀一儆百的念头。
但是,他挪用的公款干嘛去了呢?你总得问问吧?
于是,他很自然地就做了回答:
拨给了定功军统制张云翊,用来支付调动平叛大军的军饷和战后论功行赏的犒赏金。
可定功军是朝廷兵马,为何需要当时的户部侍郎曹泳挪用公款,鬼鬼祟祟地支付战时军饷和赏金呢?
因为定功军是未奉诏命,擅自出兵,去衢州平定叛乱去了。
那么定功军为何会未奉诏命私自出兵呢?
因为,是秦相下令调动的兵马。
秦相为什么私自调动兵马平叛,而不上奏天子呢?
因为衢州知州王曮,是秦桧的妻弟,而衢州之乱,是被王曮的乱政给逼出来的。
秦相如果不遮掩着,王曮必受惩治。
这些,在曹泳的自劾书上一字未讲。
他就只是承认自己确实犯了罪,他挪用了公款,并巧立名目抹平了这笔亏空。
但是朝堂之上,皇帝一问这钱的去向,就摸出了一串的瓜。
赵构听了,又惊又怕。
他最敏感的那根神经被触动了,军队!
他对军队盯的已经够紧了,怎会千防万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