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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人死案消(1/3)

    第113章人死案消

    当王文龙得知魏天爵死讯的时候丝毫不惊讶。

    就凭高宷的手段,魏天爵这样的人物他肯定不会再用,而魏天爵帮高宷办了那么多脏事,既然没有使用价值高宷做个切割将魏天爵弄死就是最正常的选择。

    而伴随着魏天爵的死亡,这一场妖书案的风波也就基本宣告结束。

    涉事的魏天爵以及方宝舟都已经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在供状上签字画押,福建官场上下的官员可以把罪责推给太监,而高宷则因为魏天爵适时的死亡没有受到丝毫波及。

    福州官员开始尽力收缴妖书,不过百姓们还是私藏了很多份,能够收上来的十不存一,即使收上来民间抄报行偷偷抄写的妖书内容只怕比散发的要广的多。

    但是对于福州官员来说,收上来的妖书确实也是越少越好,书越少就能证明妖书案的影响力越小,至于散落在民间的版本,自然是民不举官不究了。

    帮助散发传单以及印刷的一众人员全都被收入牢中,因为收缴上来的书籍数量并不算多,加上福建官场不想把这事情闹得更大,对于剩下犯人的处理则都采取了较轻的刑罚。

    明代的正刑只有五种:笞、杖、徒、流、死,理论上地方官只能对犯罪的百姓除以笞打和杖刑。有期徒刑、流放和死刑都要报刑部审核。

    但是实际上地方官员对于刑罚的裁量权相当高,比如戴枷示众这种刑罚,不在五刑之列,但实际使用中给受刑的犯人带上几十斤的枷锁,拴在太阳底下晒着,一天甚至几天不准吃饭不准喝水,轻而易举就能要了人的老命,而能够制约官员的只有上级官员以及御史。

    如果这一家人在官府中没点面子,或是没有一个读书人可以帮着申冤,那还真就是死了也就死了。

    所谓破家县令、灭门刺史就是如此来的。

    有这样的潜力做对比,相比之下明显这次妖书案的处理就轻了许多。

    除了几个为首印书的人被上报建议流放之外,其他传递分发妖书的人全部被处以笞责,在衙门里挨了一顿板子,就放了出去。

    倒是福州府的几个班头借此生事,抓了几个在市井之间传扬此事的说书人以及小商贩,勒索他们钱财,声称要不给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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