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4章 龙场悟道,浪子回头金不换,曹操:这个剧本我熟啊!(3/3)
后妈也就不敢对于这个少年怎么样了。
这才是孝顺的小故事背后的博弈。
俾斯麦的行为,和卧冰求鲤的故事内核是一样的,就是通过一些自残的极致行为,博得同行之人的关注。
不论他最后结果如何,名声就是最大的力量。
【最终,当俾斯麦踏上了议员席位的时候,当地流传出了他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故事。】
【而且在工作的时候,俾斯麦从来不徇私枉法,不像是其他的容克贵族,不讲任何的法律法规,他从来都是按照规章办事。】
【很快,他的名声就传遍了四周的城镇,成为了远近闻名的贤才。】
三国时代,曹操看着天幕之上俾斯麦的做法,有点儿恍惚了。
“这特娘的,他的事儿,有点儿熟悉啊!”
下方的群臣也是面面相觑,有点儿想笑不敢笑的意思。
李逵遇上李鬼了,谁假谁尴尬。
曹老板当年还是一个热血青年的时候,经常和袁绍和袁术去老乡家中捣乱。
抢别人儿媳妇和拦路劫道这样的事情仅仅只是九牛一毛,堪称洛阳一害。
但是,当时的大宦官曹腾为了给自己的孙子一点儿前途,扶持他当上了洛阳的县令。
当了县令之后的曹老板一改曾经的害虫作风,亲自立下了五色棒,把曾经的狐朋狗友打的哀嚎遍野。
最终,让洛阳的秩序为之一清,成为了众人口中“浪子回头”的典范。
而且因为这样的美名,最终被举荐成为了青州的济州国相。
这种操作,对于勋贵家庭来说就是寻常手段,而俾斯麦这小子玩的也是这种方式。
人们对于肯向善的恶人总是非常宽容的,这样的人设,也有利于未来俾斯麦的政治演说。
不得不说,看着天幕上面的俾斯麦,曹操有一种照镜子的错觉。
“这小子,以后不会也当上宰相吧?”
曹老板摸了摸胡须,有些不确定的说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