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都市言情> 富三代从奶奶开街机厅开始> 第26章 开第一家公司(1/6)

第26章 开第一家公司(1/6)

    晚上接到了小马哥发来的邮件。里面有2个联系方式。

    颜浩先拨打了第一位的电话,看小马哥的介绍是一位律师。对金融行业有比较深的了解。

    “你好”

    “你好,请问是万律师吗?”

    “是的,请问你是哪里?”

    “你好,是腾讯的马总介绍我联系你的,我姓颜。我有一些金融方面的问题想要和万律师沟通一下,不知道你这会是否方便。”

    “马总有跟我提过,这会方便的。不知道颜总您有什么想了解的?”

    “我想在鹏城成立一家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标的物的选择以商用车辆,生产设备为主。在现行的法律下,是否能制定出完备的合同文本框架,以及公司的注册和营业当中是否会有一些法律上的风险”

    “融资租赁这个形式的金融服务在欧美早已开展了几十年,去年生效的《合同法》对相关内容作了规定,理论上来说是可以施行的,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则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问题,以车辆为例,有可能存在上户登记与《融资租赁合同》相冲突的可能。”

    目前对车辆抵押登记还未存在明确的法规,很多地方的车管所都无法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这样存在一个问题就是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融资购买的车辆即使有合同的约束,但是也无法避免车主私下将车辆过户转让出去。

    “也就是说,也只能披着融资租赁的皮来操作分期付款的事实是么?”

    颜浩有点无奈。

    “目前来说,是的,但是如果能固定住标的物的产权登记,那么在《融资租赁合同》的佐证下,可以对标的物确权,且在处置标的物残值的时候不会有法律上的风险。“

    “成立一家能开展此类业务的公司的话,注册资金需要多少?”

    “是在鹏城范围还是省级范围?”

    “省级。”

    “500万,不必实缴。但是股东要承担500万的责任”

    “请万律帮我办理一下吧。股东分别是我家族公司,法人是我奶奶,另外个股东是我母亲,以个人入股。经营范围需要包含商用车,机械设备,生产设备的融资租赁以及残值处置,请万律师费费心,公司成立

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