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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安娜,派人过来洗地(2/4)

吧!”

    安娜戴维斯叮嘱道:“洛克,一定要小心,我不想你出事!”

    “放心吧!”

    挂了电话,洛克便朝地狱猫走去,准备离开,鸡已经杀了,那些猴子应该会老实了吧。

    坦白说,他其实对安娜戴维斯这次的卧底行动并不看好。

    呃,自然不是他,而是安排到爱丽丝罗斯身边的那位卧底。

    安娜戴维斯选的卧底是从最新加入pd的菜鸟警察里找的,叫乔治哈姆,有陆军服役经历。

    乔治哈姆确实是生面孔,加入pd不到一个月,而且身手应该不差,他的服役部队是陆军101突击师,属于精锐部队。

    照片看起来也很帅,身高一米87,虽然不能跟他媲美,但是绝对算是白人帅哥了。

    安娜戴维斯是打算对爱丽丝罗斯使用美男计,所以她之前说一开始觉得他更加合适。

    毕竟他以前的履历,安娜戴维斯一清二楚,妥妥的百人斩。

    爱丽丝罗斯的资料洛克也看过,金发白妞,身材火辣,长得有些像希尔顿酒店家的那位小姐,标准的金发美女。

    爱丽丝罗斯的行事作风也跟那位希尔顿小姐差不多,高调张扬,喜欢炫富,她用来飙车的车都是顶级跑车。

    爱丽丝罗斯性格很彪悍,是个白人至上主义者,历任男友都是白人,歧视黑人。

    她的车技很厉害,并不是单纯的花瓶。

    洛克怀疑安娜戴维斯打消让他去爱丽丝罗斯身边卧底的原因,应该是顾虑他是混血身份,对爱丽丝罗斯的吸引力不够。

    看了爱丽丝罗斯的照片后,洛克就清楚这个女人的魅力,他不相信一个加入pd不到一个月,呃,算上培训时间,有7个月,这样的人会对pd有什么忠诚。

    而且乔治哈姆还在阿富汗服役了三年,接触爱丽丝罗斯这样的白富美,跟着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他还能经受得住诱惑吗?

    洛克对此持怀疑态度,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是安娜戴维斯低估了弗洛伊德·罗斯这个老狐狸。

    所以他才没有急急忙忙地去跟乔治哈姆接头,而是先夯实他这个人设。

    好在安娜戴维斯很谨慎,只告诉乔治哈姆说有人会跟他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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