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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4章 汉3(2/8)

政举措  善用人才  统一中国建立汉朝之后,刘邦以文治理天下,征用儒生,诏令天下,广韩信泛求贤。即位的同年6月,刘邦在洛阳的南宫开庆功宴,宴席上,他总结了自己取胜的原因:“论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我不如张良;论抚慰百姓供应粮草,我又不如萧何;论领兵百万,决战沙场,百战百胜,我不如韩信。

    可是,我能做到知人善用,发挥他们的才干,这才是我们取胜的真正原因。至于项羽,他只有范增一个人可用,但又对他猜疑,这是他最后失败的原因。”刘邦的总结确实说对了,战争的胜败,人的因素总是最重要的。  定都关中  后来,刘邦定都长安是因为一个叫娄敬(因被赐姓刘,又称刘敬)的士卒的提醒,娄敬从山东赶来见刘邦,说刘邦得天下和先前的东周不一样,所以不应该像东周那样以洛阳为都城,应该到关中定都,这样便可以在秦地固守险地,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张良同意娄敬的建议,他说关中是“金城千里,天府之国”,退可守,攻可出。刘邦听了表示同意,于是很快将都城迁到了长安。  地方区划  刘邦接承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和郡县制,同时废除了秦朝的苛刻法律刑法。刘邦攻入咸阳之时,便立即废除秦朝的苛法。与民约法三章,封存府库,对百姓秋毫无犯,制定《九章律》的萧何深得民心。  法律思想  在平定天下后,刘邦以儒家思想为主,以法家思想为辅,取消秦朝“严刑峻罚”的做法,废除连坐法及夷三族,提出了“德主刑辅”。

    即以教化为主,刑罚为辅,达到宽柔相济,严松相当的统治效果。  刘邦命萧何参照秦朝法律“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即“汉律九章”。这是在战国时期李悝所制订的《法经》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基础上补充了户律(户口管理、婚姻制度和赋税征收)、兴律(主要规定征发徭役、城防守备)和厩律(主要规定牛马畜牧和驿传方面),一般所说的汉律就是指《九章律》。

    刘邦重用叔孙通整理朝纲,叔孙通制定了一套适合当时形势需要的政治礼仪制度,撰写了《汉仪十二篇》、《汉礼度》、《律令傍章十八篇》等仪法法令方面的专著,为汉朝的建立和巩固起了重要作用,也为后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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