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韩国历代君主2(7/8)
信《索隐》,故论《纪年》多失。)二,下败韩举在“威侯”八年,而此《系家》即以为宣惠王之年,当正为下败韩举在“梁惠王后”八年,而此《系家》即以为宣惠 王之年。据今《索隐》原文,“五月,梁惠王会威侯于巫 沙,十月,郑宣王朝梁,不见威侯之卒,”云云,则威侯之即郑宣王,亦甚明显。 惟《索隐》不之知,故曰不见威侯之卒矣。然《索隐》既认威侯与宣王为两人,则七年十 月已有郑宣王朝梁之文,此下不应再有威侯。若其下又云威侯八年败韩举,岂不更可怪, 而《索隐》何竟置不言?盖《索隐》引《纪年》败韩举在梁惠王后元八年,而今《史记》即以为在韩宣王之八年,故《索隐》以为可异耳。(参读《考辨 》第一三四。)今《索隐》此条,其前既脱八年二字,此处惠王八年,又讹为威侯八年, 遂致乖戾难读。又按:《苏秦列 传索隐》引《世本》:“韩宣王,昭侯之子也。”合之《纪年》,宣王之为威侯,灼 然甚显。惜其此处又下“不见威侯之卒”一语,遂使后人纷纷辨订,不得其解。(梁氏《 人表考》云:“《竹书》宣王之前有郑威侯,《索隐》以为不可考,或疑即宣王,未审。 ”郝懿行《纪年通考》谓“梁惠成王元年方称韩共侯,旋称韩懿侯,周隐王元年之郑宣王,即显王三十八年之郑威侯。俱一人而有两称。《索隐》因不见威侯之 卒,误分威侯与宣王为二人,”此说极析。然亦不知《索隐》有为后人改乱处也。陈逢衡《竹书集证》亦定威侯宣王为一人,而于《索隐》此文全未论及。至洪颐煊校《纪年》谓 :“郑宣王即韩威侯,古威宣通用,《史记》齐宣王《纪年》作齐威王,其证 也。”则又得诸韩而失诸齐矣。张宗泰《竹书纪年校补》竟认威侯宣王为两人,最误。)又同篇“八年,魏败我将韩举,”《索隐》云:“按此则举是韩将不疑,而《纪年》云 韩举赵将。盖举本赵将,后入韩。又《纪年》云:“其败当韩威王八年,是不同也。”今 按此亦有误。三,又《纪年》云,其败当“韩威王”八年 ,当正为其败当“梁惠王后”八年,(参读《考辨》第一三四。)据《索隐》原文云:“《纪年》与《史记》不同”,若为韩威王八年,则本无不同。威 侯亦不当称威王也。此缘《索隐》虽屡引《纪年》,而本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