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3章 写楚锦荣的名字(3/6)
开工建设大厦后,虽然停了找房子的事,但叶孝礼对港岛地产的价格和地段好坏,绝对算是专业人士。
凌风和乐言得了任务后,心里不由腹诽几句,本来一楼二楼售价600万港币,已经是高价,并且超出电器城500万的预算。
要不是这里是湾仔道,而且面积足够大,又正好前一家租户开不下去,老板现在是租也行,卖也行,这才汇报给楚向前。
现在好了,大老板看中后,居然整栋楼都买下来。
当然,一楼临街价格自然更贵。
二楼的价值,也比三四五楼更适合用作商用。
600万的报价在叶孝礼看来,价格其实挺合适的,更重要的是段好,升值潜力大。
等凌风和乐言跟物主谈了谈,开价1200万后,都不用楚向前出面,凌风自己一个人几次上门,只用了5天时间就把价格谈到960万。
但物主要一次性付清,这对楚向前来说根本不叫事。
不过签字买下来之后,楚向前在这栋楼的产权证上,没写自己的名字。
而是找地署纳尔逊的关系,在产权证上写楚景荣的名字。
这时候的港岛在继承法、赠予法上管理的非常松散,只要找到关系,想过户就能过户。
换成几十年后,再想把资产放在子女名下,需要交纳的赠予税、遗产税肯定不会少。
当然,这栋楼写的是楚景荣的名字,但楚向前还是保留了支配权。
至于如何保留,那是律师的问题。
作为黄伟信律师行的大股东,这家律师行经过几年的发展,早就成为港岛知名大律所。
光是每年为楚向前提供法律和会计方面的服务,就有上百万港币的收入。
但楚向前其实不吃亏,律所越是出名,赚到的钱自然越多。
每年的分红就有七八十万,这钱楚向前没直接拿走。
而是以私人名义,以每人5万港币每年的价格,聘请黄伟信和其他5个大律师做自己的私人律师。
一旦有法律需要,或者要打官司,价格另算。
这30万港币说白了,就是防止自己这边有法律需要时,黄伟信等6个在港岛知名的大律师,会被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