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外围组织(4/4)
配合,无异于送死。
池砚舟细想之后说道:“信物既然不便让我携带在身上,那么能不能请特委拍照一张,由我带着照片同刑大见面,起码好过口说无凭。”
“照片你携带在身上,安全吗?”
一张照片其实不小。
也没有办法缩小,并非技术不允许,而是太小了刑大看得清吗?
可为了确保刑大能看清照片上的东西,且大概率是在惊鸿一瞥之间看清,就要保证照片足够清晰,换言之便是够大。
携带在身上隐患很明显。
若信物是例如钢笔、手帕等,池砚舟带在身上哪怕被发现,也能解释说是自己使用的东西,可是一张照片你如何解释?
被发现就是“人赃并获”。
池砚舟也心知照片凶险,可却不能毫无证明。
“目前看来唯有此计方可尝试,不然根本没有办法推进。”
“我会同特委汇报,到时将照片给你。”
“速度要快,特务股方面仅有几日耐心,若还审讯不出,只怕要调查矿山,我担心被选中的外围成员遭受损失。”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