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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道歉?晚了!(2/4)

民又说道:“第二,范经理说我搬起凳子要砸他,我想在座的各位都看到了,我只是搬了根凳子而已,怎么能说我要打人呢?”

    “我压根儿就没碰到他,如果这样就说我要打他,那厨师拿了菜刀看着我,我是否可以理解我他要拿刀砍我?”

    “如果有人开车面相我,那我是否可以理解我对方要开车撞死我?”

    “如果有人瞪了我一眼,那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对方要暗杀我?”

    “要是这样,那还要法律做什么?世界上所有人都是罪犯了,不是吗?”

    一句又一句。

    所有人都傻眼了。

    还可以这么解释?

    但是很有道理啊!

    毛都没挨到,怎么能说打人呢?

    到了这一刻,很明显所有人的节奏都给带偏了。

    王队长倒是心里有数,毕竟是见过这种事情的,但是他知道就算没有李振民说的这么轻松,但肯定也是定不了罪的。

    见状李振民知道事情差不多了。

    于是他帮忙总结说道:“所以,第一,我还手是出于正当防卫。”

    “第二,我并没有追击,范经理也没受伤,我的行为并没有构成防卫过当。”

    “第三,范经理从始至终就是仗着所谓的本地人特权在搞事情,我不知道正阳门是否是有这样的不成文的规定,但我名声受到了影响。”

    王队长黑着脸攥拳。

    他不是生气李振民,而是在心里咒骂范金友。

    李振民虽然说的有些带节奏,但是按照他已知的法律知识来说,事情经过还真是这样。

    正当防卫一事完全成立,不严重,算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只要范金友道歉就可以。

    但是看李振民的态度,似乎不像是要道歉那么简单,一直抓着范金友仗势欺人的特点不放。

    当然,这也是简单的民事行为,不算严重,但问题是这种事情要上价值上高度,那说大也大。

    一般街坊邻居还好,顶多就是教育批评两句,但是范金友是街道办的干部,是小酒馆的公方经理,思想觉悟肯定不能按一般人要求。

    再者现在名声太重要了,要是李振民揪着不放,范金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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