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判罚(2/7)
”
郑雄“嗯”了一声,便把目光转移到昨天的案件,随着惊堂木拍下,郑雄缓缓的开口。
“升堂,带人犯。”
“大人,是带哪些人,后续抓赌的那群人太多了,这里放不下。”
郑雄从善如流,回道。
“那就一个个来吧!起因是赌博引起的纠纷,先把柳不成和郝大力带上来。”
“遵命。”
没一会,郝大力和柳不成两人便被带到了郑雄面前,随着左右喝着“威武”,待到说完两字,净场完毕,审案正式开始。
“伱俩一个借钱,一个没钱还,都是息钱太高所致。”
“此案,息钱明显太高,仅仅几天,就翻了一倍还多,通判,这种息钱按律当如何处罚?”
通判对于律令还算熟悉,将其中的律令告诉了郑雄。
“大人,宝训中要求“今后放债,利息不得过二分三分”。”
“明律规定:“凡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余利计赃,重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
“一本一利”即利率100。各时期诏令及地方各级官府处理债务案例,制定有关政策时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一上限及取息总量的规定办事的。
关于“利上起利”(即复利),古代法律对此一般是禁止的。
明律里“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就是规定利息总量上限是本钱的100。
明太祖也要求,“如有年月过期,叠算不休”的,要治罪。
“这样吗?本案月息有一倍了,那就先笞四十吧!”
“现在吗?”
面对通判的疑问,郑雄淡淡的反问道。
“你说呢?当然是现在,你有什么想法说与本官听听。”
郑雄的语气虽然平淡,还带着一丝商量,不过通判可不敢再触郑雄的霉头了。
“没,下官没想法,遵令。”
堂上的话语一丝不落的传入堂下两人的耳中。
四十板可不是好挨得,郑雄上来啥也不问,直接处罚,谁受得了。
柳不成顾不得其他,当即就开口辩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