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2/4)
人就已经混血了。
拜火教化,也肯定是拜火教化了。
但从血统上看,科普特人,仍旧是科普特人,毕竟人口基数在那摆着呢,没经过系统的屠杀,或是大迁移,是没可能将古埃及人灭亡的。
现如今的埃及,既可以说科普特人占多数,也可以说萨拉森人占多数。
因为萨拉森人这个说法,实际上跟犹太人一样,都是以宗教为纽带的,一种宽泛的概念。
信仰基督教的科普特人,就是科普特人,信仰拜火教的科普特人,就是萨拉森人。
而“科普特人”这种称呼,广义来讲,就是指所有埃及原住民,狭义讲,就是指仍旧坚守基督教的埃及人。
“所以,现在该拿什么来团结这些科普特人,让他们心甘情愿接受我的统治,为我出钱出力?”
洛萨婉拒了士兵们递来的水袋,拍拍对方的肩膀,继续自己的思考。
靠“恢复基督正信”什么的肯定是没戏,人家萨拉森人在宗教自由这方面已经做得挺不错了,科普特人只需额外缴纳一笔“不信者税”就能继续信科普特教。
靠血统就更别提了,法兰克人跟萨拉森人在科普特人眼中也没多大的分别。
靠帝国的认同?
这个乍一听还挺靠谱的,毕竟洛萨跟拉盖娅女皇的关系还不错,若是向女皇求一个“埃古斯托普行省”总督的头衔,她大概率是不会拒绝的。
反正单靠希腊人,大概率是永远不可能夺回帝国粮仓了。
但问题在于,埃及人其实一点也不喜欢帝国。
就达米埃塔这座城市,早先就曾被东帝国的海军突袭,几乎被付之一炬,帝国的军队甚至还抓了不少科普特人奴隶,所以帝国总督这个头衔,大概率只会使埃及人更加反感。
洛萨脑袋里突然冒出了个想法:“要不,我仿效亚历山大大帝,自称是阿蒙神之子,也给自己加个埃及法老的头衔?”
他忍不住笑了起来。
如果这么干,估计就是手底下的法兰克十字军们要扯旗造他的反了。
不过这思路其实也没问题,就看他个人威望了。
假如有朝一日,他的地位已经稳固,手头实力也足以应对任何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