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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8章 我这是有苦说不出啊!(2/3)

是什么随便的人,她一向都是按药堂的规矩办事。

    “那我还真是幸运,幸好我跟他们不一样。”

    ……

    回来的时候,方依美手里就多了一样东西,也不是什么精贵物品,就是在街上买的一包吃食罢了。

    但方依美拿到的时候,却很开心。因为她发现,这包吃食就是她经常吃的“刘记红薯干”。

    现在红薯早就不稀奇了,市场上也多了很多红薯干牌子,但方依美最爱吃的还是“刘记”。

    平时没事了,都会在身上揣一点,饿了或者嘴巴馋了的时候吃一点。

    她想,他肯定是看见了,否则不送别的,怎么就送了这个?

    伙伴们也在调侃她,说她们这么多人,人家就知道“照顾”她了,也没见“照顾”一下她们。

    方依美红着脸辩解了几句,心里的欢喜却再也按捺不住,在心意弥漫着。

    她今年已经十七了,按照大昭律法规定,若是十八岁不嫁人,那就得罚银了。

    她这么急匆匆完成学业,就是希望能够在一年之内遇到合适的人,赶紧把婚给结了。实在不行,交一年罚银也成,但绝对不能拖到第二年。

    对于这一点,大昭的律法还是挺严的,她不能因为自己一个人影响到杏林药堂,甚至是宁山书院。

    所有得到过杏林药堂资助,从宁山书院的女孩子都很注意,出门在外,无论在哪里,都会极力维护它们的名声,不许任何人破坏。

    因为,是它们带她们走出了深渊,也是它们让她们活得像一个人,而不是一件物件。

    一路到了沽宁镇。

    两人的感情虽说没有定下来,但同行的不少人都隐隐有所察觉,知道这位新上任的花县令对方美依有意思,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成。

    本来大家觉得没什么问题,可花夫人不是因为“抛头露面”的事情和方依美发生了分歧嘛,那这事就不好讲了。

    娶妻娶贤,嫁汉吃饭。

    方依美肯定不是花夫人理想中的儿媳妇,她喜欢她,不过是因为自己身体不舒服,方依美“治”好了她罢了。

    一个可爱的,有点本事的小姑娘,跟一个成天抛头露面,接触外男的儿媳妇,那可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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