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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章 屠杀!(1/4)

    房俊从来都不是什么君子,“以德报怨”那一套更是嗤之以鼻。你拳头打过来,难道还不许我刀子捅回去?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是房俊的风格。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人治远大于法治的社会,温良恭谦只是招摇撞骗的幌子,真正的名仕讲究的都是“快意恩仇”,敢惹我,立马怼回去……

    相比于山越乱民,房俊对江南士族更是憎恨!

    大唐一统,已然是不可逆之形势,这些江南士族却依旧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将整个江南都拖进动荡之中,妄图螳臂当车!

    最最关键的是,居然想要老子的命?

    是可忍,孰不可忍!

    既然你想要老子的命,那就别怪老子先咬下你们一块血肉!

    对于江南士族这些称毫一方的家族来说,什么清流名望都是虚的,以至挟制乡民、壮大家业的根本,就是手中的世代豢养的死士战兵!

    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社会,法律并不能做到一定程度的公平,获得公平、或者说维系公平的手段,就只能是赤裸裸的实力!实力如何体现?就是这些死士战兵!

    整个大唐,除去关中乃是京畿之地,行事需要遵循法度之外,整个天下维系运转的不是法律法度,而是约定俗成的普世法则!何谓约定俗成的普世法则?

    在上承两晋南北朝的隋唐两代来说,所谓的普世法则,就是世家为尊!

    为何世家能够暂居绝大部分的社会资源?

    因为他们的力量!

    而力量的最直接表现,就是世家豢养的死士战兵!

    为何关中世家在被房俊“敲诈”出家中的家将部曲之后那般心疼?就是因为这些家将部曲乃是家族世代经营多积累下来的武装力量,失去这样的武装力量,整个家族的影响力都会下降一大截儿!

    也就是在关中一代多多少少还有一些律法维系,无论是谁在做什么之前首先要考虑国法,要在皇帝面前维持一个公平的表象——遵纪守法!是以,死士战兵的价值相应就要低一些,毕竟谁也不能轻易出动这些武装力量。

    但是在江南这样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律法基本相当于一纸空文。有了纠纷首先想到的不是律法,而是约定俗成的民间规则。既然是民间规则,就难免会出现“拳头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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