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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的美国人在所谓昭昭天命的感召下,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哪怕在德克萨斯遭遇惨败之后,他们中的一些人依然没有改变想法。
只不过随着墨西哥的崛起,阿美利卡的西进之路被迫转向了西边的太平洋沿岸。
此时的俄勒冈来自美利坚的移民人口数量要远超历史同期,该地的英国殖民者只能躲在自己的堡垒之中,尽量避免和前者发生冲突。
至于当地的印第安人就没那么好运了,他们淋漓尽致地体验到了“民风淳朴”的美国人一套驱逐加灭绝套餐。
这些有野心的冒险家们自然明白“先礼后兵”这个道理,先是和印第安部落签订协议,承诺互不侵犯,之后等移民数量足够的时候便开始露出了獠牙。
他们联合大部族,先对付小部族,再分化瓦解,直至全部清除。这种做法每次都能成功,整个流程都一气呵成,就像是一台精密的机器一样。
这就是传说中的“昭昭天命”,具体为以下三点:
优越性:美国人种族和体制的优越感;即认为这片土地上盎格鲁-撒克逊种族是“独立和天生优越的”,“注定会给美洲大陆和世界带来良好的政府、繁荣商业和教会”。
而体现在另一面便是将奴役黑人和灭绝印第安人合理化。
使命:用美国的方式,以美国的观点重构世界。
天意:天命所归。
当然如果仅仅是迁移到保留地,那么这些俄勒冈原住民的命运恐怕还没到那么悲惨的程度。他们在俄勒冈小路上遭遇了伏击。
动手的不是别人,正是美国陆军“大陆军民兵”。理由是荒谬的印第安人聚集在一起可能要打劫商队,然后这些所谓担负保卫职责的家伙们便执行了“正义”。
本该在1848年的卡尤塞战争,由于美国人大量涌进俄勒冈加剧了双方矛盾,于是乎提前爆发了。
当地的印第安人自然不可能是前者的对手,战争的初期美军也确实一路势如破竹,但很快他们就遭遇了意想不到的情况。
对面的印第安人手中突然多出了很多火枪,而且打起了游击,专门袭击落单的美国人和偏远地区的农户,这让美军官兵们很是恼火。
很快他们搞清楚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