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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会狗叫的不明生物(5/8)

的风干程度更加彻底,脚一踩就碎成渣滓了。

    “不管大狼群还是小狼群,最好是别来,来了就有你们受的。”他轻声自言自语。

    老丈人给的药方子,以及金门村老猎户给的药方子,他在洞天的辅助下,早已完成改良。

    到时候点上火,光凭烟味就能把狼群毒趴下。

    如此想着,倒是给他发现一处适合种参的地方。

    在狼叼岩的中段,山峰的凹陷处,有一个类似于石台的地方,虽然并不大,仅有两尺见方,但上面已经生长了些藤条类植物,土壤留存条件是比较好的。

    又是东南朝向,每天能接受到太阳光照,地势凹陷,大概不到中午,光照时间就会过去,非常附和人参喜光又怕光的特性。

    陈凌拿了三颗参种放进去,洒上灵水之后,很快就长出了三株细嫩的参苗,绿油油的,每株长着三四片叶子,随风摇晃。

    人参这玩意儿,通常是三年开花,五到六年结果。

    生长过程较为缓慢,陈凌种下去后,留了记号就不再管它了。

    剩下的,过于险峻难行的地形,他就用灵水和泥,把种子包好,让二秃子飞过去,带到合适的地方。

    “这家伙,我这相当于在埋宝贝了啊,以后都能给子孙后代留一份地图了,啥时候没钱用了就过来挖参。”

    陈凌颇为好笑的想着,随后又觉得自己种参的地方颇为危险。

    就沿着狼叼岩往下走。

    一路上见缝插针,发现好点的地方就把种子埋下去,简单催生出来。

    等种的差不多了,他就把洞天里繁育出来的人参种子交给二秃子几枚,让它飞到远处的山里,随缘播撒。

    这个工作是长期性的,适合二秃子来做。

    不然,秦岭这么大,总不能连山参都没有。

    参这东西生长条件苛刻,过程缓慢,没他帮助,以后怕是很难再出现了。

    把二秃子放出去了。

    陈凌缓缓行入一道幽深的箐沟,周遭竹木丛生,蚊虫极多,他便把山胡椒从洞天取出来几株,揉碎了用枝叶洒在自己和小金的身上。

    一瞬间,蚊虫全部敬而远之。

    “啧啧,这驱蚊效果,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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