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笔下文学> 历史军事> 红楼之挽天倾> 第三百七十五章 薛姨妈的盘算(3/4)

第三百七十五章 薛姨妈的盘算(3/4)

则,对于死刑的绞斩二等,从严适用。

    比如先前贾珍勾结贼寇,也是流放于南,并未论死。

    而薛蟠之案,因牵涉一位拐子死刑,金陵府肯定要将卷宗递送大理寺。

    贾政闻言,顿首拜道:“臣谢圣上隆恩。”

    徒三年,杖五十,罚为苦役……对年仅十五岁的薛蟠而言,未成年人无死刑,如果从后世的故意伤害致死,起刑点是七年,杖五十算是折抵了部分刑责。

    只是杖刑五十,一个不好是能打死人的,但天子口谕徒三年,其实又留了生机。

    总而言之,天子的判罚,基本兼顾了情、理、法。

    崇平帝摆了摆手,道:“此事,就先这样罢。”

    说完看向贾珩,目光温和几分,道:“子钰是个识大体的。”

    这话自是一语双关,既为先前拒亲楚王之事,又是因着今日薛蟠之事。

    贾珩拱手说道:“臣不敢当圣上夸赞,臣以为此案也多现其弊。”

    崇平帝闻言,面色顿了顿,道:“子钰可细言。”

    贾珩道:“圣上,人伢、拐子,拐卖妇幼,不知使多少百姓之家承受骨肉分离之痛,臣以为当严惩拐卖妇幼的拐子、人伢,并不允官府为收买拐卖者,置备奴籍。”

    这就是在官府层面限制奴籍的备案,这样买来的人就还是良民,逃奴就不会受官府捕捉。

    “此议倒可行,不为非自愿为奴者备案奴籍。”崇平帝点了点头,赞同说着,转而问道:“子钰是有意废除奴籍?”

    贾珩道:“臣并无此念,只是奴籍之存废,据臣所知,论争非止一日,自开国时,尚书令赵公,曾谏言太祖废奴籍,太祖欣然纳之,并诰发《废奴令》,但太宗之时,又准奴契备案于官府……臣想来,开国之初,地多人少,士绅豢养奴仆,侵蚀朝廷税赋之基,俟太宗之时,天下安定多年,可耕之田愈少,富绅商贾豢养奴仆奉己享乐,有买有卖,与其任其私相买卖,多滋祸端,不若官府予以承认,遂成今日之乱象。”

    这其实牵涉到一个沉重的问题——奴籍的存废。

    陈汉如今是有奴籍的,官方不禁奴籍存在,奴契甚至可在官府备案,这是太宗之时定下的典制,算是部分程度上具文了《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