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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四章 法律地位(2/6)

”,“你搁这搁这呢”等经典废话也是一个不落……

    不是知道真相,恐怕没人相信这些沙雕成分满满的评论,居然会是来自一串串自动生成的代码。

    人类文学孟浪不知道,但是这网络文学,算是被零这家伙给学废了……

    “不会有什么安全隐患吧?”

    看着网络上造成的巨大轰动效应,孟浪不免有些心虚。

    【初始文章已被删除,虚拟账号已被注销,即便有人能够精准回溯,也只能找到我们分布在全世界各地的36台虚假模拟机。

    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有那么亿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设置在长青生物的主机暴露。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条例,我们只是传播实际新闻案例,引起社会重视,并不构成造谣、诽谤在内的各项罪名。本次事件主角的罗纳威犬,本就是多地城市明文规定的大型禁养犬,治理起来有法可依。

    另外,犬类仅具有生物学地位,并无法律学地位,并不满足成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法律主体。

    综上所述,本次任务风险基本为零。】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

    没有原告,哪儿来的被告?

    狗子的社会地位再高,那也是没有法律地位的,不像某些鸟,掏个窝都要判十年。

    作为一类非国家保护动物而言,别说是造谣诽谤了,我哪怕吃个狗肉,它也不算凶杀现场吧?

    这么安慰自己,心里的罪恶感稍稍减轻。

    眼神却是更加复杂的看着面前的笔记本。

    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零这种利用ai技术,轻而易举操控网络鱼论的能力,还是让人有些后背发凉。

    不过区区三天时间,原本温顺、忠诚、友善的汪星人,突然一下子就千夫所指了起来。

    过程之迅速,反转之突兀,如果它们有智慧,恐怕也会是一脸懵逼。

    然而,今天可以是汪星人,明天未尝不能是某个特定对象的人类……

    “信息茧房”、“回声室效应”、“群体极化”、“沉默的螺旋”……

    脑子里不断闪过明明没学过,却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各种社会学名词。

    孟浪稍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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