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八章明察秋毫(1/3)
见他垂头不语,顾洛甫又问了一遍:“你为什么不喜欢许连翘?你们之间有什么交集吗?”
他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随令刚刚说的那句话,很不合规矩。
随令陪在他身边十多年了,是他最信任的心腹。
随令知道他们兄弟之间感情有多好,可随令竟然当着顾洛白和许连翘的面,含沙射影。
他说,他丢了东西,如果报警,住在这栋别墅中的余醉和白裳会很尴尬。
因为就算余醉和白裳知道他信任他们,不会怀疑他们偷东西,可外人不知道。
他丢了贵重的东西,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每一个人都有嫌疑。
他不想报警,是照顾余醉和白裳的感受。
可随令说,顾洛白和许连翘也会很尴尬。
言外之意,顾洛白和许连翘也有嫌疑。
而且,嫌疑非常大。
理由很简单。
余醉、白裳和他在一起住了那么久,他没有丢东西,顾洛白和许连翘刚来,就丢东西了,顾洛白和许连翘的嫌疑岂不是要比余醉和白裳更大?
顾洛白是他弟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不管顾洛白想要他什么东西,他都会给,顾洛白没必要偷。
于是,随令那句话的目标只有一个:许连翘。
他在暗指许连翘偷了那块表。
这是不合规矩的。
许连翘是顾洛白的女朋友,作为他的心腹手下,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随令不该含沙射影将怀疑对象指向许连翘。
顾洛白第一时间把事实说出来,绝对是被随令的那句话刺激到了——他不想自己的女朋友被怀疑成一个贼。
于是,他第一时间说出了真相,坦诚了错误。
可这并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顾洛白是他宠爱的弟弟,许连翘是他弟弟未来的妻子,两个人的性格调皮活泛,和他开个玩笑,搞一点恶作剧不奇怪。
小时候的顾洛白,更过分的恶作剧都做过。
别说是这种无伤大雅的小事,就算真是什么过分的事,只要不会伤害到别人,他也愿意宠着、纵着,配合他,只要他玩的高兴。
可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