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四十七章·“爷,爷。”(3/6)
亚躺在地上,像一面金红色的委顿旗帜,鲜红的血比他金色的发丝更刺眼。
他怔怔地盯着晃着灯光的天花板,手指无意识蜷缩——他现在的共鸣度极高,随时可能沦为神明的附身对象,如今而言,自尽是最好的选择。
在来到这里之前,他确实也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然而,在他费力抬起手,打算自杀的前一刻,他很快察觉到——他居然真的对这个世界,感到不舍。
他不想自杀,也不想在这里孤零零地死去。
是怕黑吗?
是怕痛吗?
是畏惧死亡吗?
好像都不是。
他很想最后见到一个人。
他还有太多的事情没做。
没能和那个人度过一次和平年代的福缘节。
没能听那个人一曲完整的钢琴独奏。
没能听那个人说“求你别叫我爷爷了”这种认输之词。
他没能……走入他最向往的春天。
他不想接受这个冷冰冰的结局。
“诺亚,你怎么那么自私呢,你怎么能怕死呢。”
这是他听到自己嘴里的声音,然而求生欲如同疯长的杂草,他不想一个人在这里死去,太冰冷,太孤独了。
“爷……爷。”
疯狂的求生欲让他一直维持着神智。他突然开始叫喊。
尽管他知道就算他不断叫着,爷爷也大概率不会来,这里太危险了。更何况,铁门被他自己亲手封死了。
他只是……不想放弃爱。
人在拥有“爱”的时候,能爆发出无穷的力量。新闻中一个瘦弱的女子为了救孩子,能够抬起沉重的大卡车。
因为感知到自己内心中名为“爱”的情绪,所以他奇迹般地在崩毁的理智中,仍然保持着一定的思考量。
他睁着眼睛,遥遥地朝着已经被封死的铁门伸手。
“爷,爷。”他张开嘴,叫了一声。
但室内除了他,空无一人,没有任何人能回复他。
铁门冰冷,外面除了机械军敲打金属的声音什么也没有。
像一只没有腿脚的蠕虫,诺亚一点一点往前爬,鲜血成为分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