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六十章 专业手段(4/6)
下信心:“怎么了?想要反悔的话就直说,我还是了解你们的。”
这话配上李梦龙那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让少女们很是火大:“谁说要反悔了?我们只是在考虑衣服、鞋之类的。”
这种借口放在普通人身上就是矫情呢,只要穿的不是正装、高跟鞋,那穿什么不能去爬山。
但谁让这帮女人是富婆呢,为了堵住她们的嘴,李梦龙直接把她们拉去了附近的运动品商场,现场配一套总可以了吧。
不过往日大手大脚的少女们此刻却诡异的节约了起来:“这里太贵了呢,我们就临时穿这么一次,浪费。”
“确实啊,要不然我们改天再来吧?”
“再说我们好像有相应的服饰广告吧?不能随便穿别的品牌呢。”
前面的话都被李梦龙自动忽略了,她们赚了那么多,偶尔浪费一些真的不过分的。
不过最后那说法还是要重视下的,人家品牌方给了代言费用的,根据合同的条款要履行合约嘛。
话说基本上服饰品类都会要求明星们私下不能穿其余品牌,当然只要是不被发到网上,多半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但都不用去怀疑的,这几个丫头去登山的话,一路上怎么可能会没有人拍照。
所以李梦龙立刻联系公司那边去查合同,毕竟少女们身上背着的代言太多了,她们自己都不记得。
她们此刻只是盼望自己给力一些,最好品牌再小一点,门店如果不在国内那就更完美了。
最终她们的愿望算是达成了一半吧,她们确实是背了相应类别的合同,但不是她们整体。
少女们中人气有高、有低,一个人的代言费用和全体也有着明显的差距。
所以一些考虑性价比的厂商更愿意选择少女们中单人或者几人来代言,当然公司这边往往也会尽力把少女们集体推过去。
具体到此刻而言,这个厂商请的代言人是允儿和徐贤。
虽然李梦龙不记得具体的费用了,但以他个人的了解和猜测,这两个忙内加在一起,其实费用也不低的,基本上到了少女们的一半。
这也算是公司策略的一种吧,以“优惠”的形式让厂家更愿意选择少女们集体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