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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二章 盖棺定论(1/5)

    大家自动忽略李秀满话语中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比如说什么新女团计划,exo走向亚洲之类的,和现场这帮人相关的只有两件事,甚至说成是一件也行。

    首先李秀满回归s了,其次他代表s宣布和少女时代及sw三方续约5年,合同的细节自然不会公布。

    不过李秀满还是解释了下关键的部分,少女时代包括品牌、歌曲及一切相关的内容使用权全部转给sw,少女时代的五年间的所有活动都由sw企划。

    而s本着对自家艺人负责的角度出发,允许少女时代在合同期内使用公司的相关海外渠道,和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如果说只看到这里s和李秀满简直就是圣人,不过接下来也是最后透露的一个细节就让人恍然大悟,他们还是他们,从来没有变过。

    租借费用为一年108亿,相当于每个少女每个月就要至少赚1亿来还钱,当然这些压力现在已经转加到李梦龙和sw的身上。

    这笔钱无疑已经是一个天价了,s什么都不干就每年都有这么多钱拿,而少女们一年能赚多少?s官方说法是300亿,算上各种黑色也就是偷税漏税的收入,400亿也差不多了。

    但是这是毛利啊,去除各种分成、成本、人员包括少女们本身的分成,s能剩下来多少呢?有要花费多少的精力?这也是李梦龙能说服李秀满的原因,他掏出的可是真金白银。

    至于李恩熙这帮人不反对是因为少女们是有赚钱的能力的,只不过是指她们自己,也就是没有公司在压榨的情况下。

    至于少女们和sw这边的合同是2:8分成,一个很是夸张的比例,一个不会有公司拿出来的比例,因为这么干几乎公司就赚不到什么钱了,因为少女们拿的是八。

    虽然这指的是纯利分成,也就是少女们赚的钱先要去还钱,然后再去除各种花费,最后剩下来纯利和公司分账,但是这依旧足以让少女们剩下来不少,甚至更多。

    至于这个分成比例不是李梦龙提议的,他干不出这么坑自己人的事情,他的意思是37到46之间都可以商量。

    不过李恩熙没同意,她的理由很简单,千金买马骨!就算在少女们这边不赚钱又能怎么样,少女时代这个名字以后就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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