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一章 烛光夜话(2/8)
牌店,这已经是想要靠副业赚钱的意思了,只不过公司不支持,自己什么都不懂,最后钱似乎也不够,总之限制多的很!
但是,如果九个女孩一起开个潮牌店呢?如果李梦龙出面拉来风投呢?或者说一旦有了少女时代这块招牌在,这种店会赔吗?
如果再联想开来,姜虎东可以仗着自己的名气把他的烤肉店开成韩国最出名的连锁店之一,为什么少女们不能也开个呢?
少女时代烤肉店,连林允儿都说好吃的店!这种广告不吸引人吗?
至于s和其他公司为什么不主动帮爱豆们搞这些,理由简直不要太多:比如他们自己好处少的很,有那个时间不如多压榨下艺人;比如说艺人如果有了副业,不专心工作怎么办?有了钱之后跳槽了怎么办?
所以很多艺人都是小打小闹的在做,比如金泰妍家里的眼镜店可以用下金泰妍的光芒,比如sj的利特帮妈妈开个咖啡店,比如神童去开网吧,各种例子很多……
不过他们都是个人的小产业,没有组织,没有资金,就是利用自身那点名气吃老本,而且这帮人有个共同点就是都在人气的末端才开始,而少女时代时代现在是什么地位?
美好的前景已经被李梦龙抛了出来,他不是那种不是人间烟火的圣人,他首先抛出的就是钱,九个人一起拿出钱靠着她们的名气做点什么,最乐观的就是做到那种哪怕她们未来七老八十了,依旧不需要为钱担忧的那种!
至于赔钱?李梦龙直接把她们的钱扔到sw去拍请回答,绝对妥妥的赚钱。其实钱多到了一定程度,赚点小钱的买卖真的不少,而且还有李梦龙和少女时代这个名字的保驾护航。
看到少女们都明白了他的意思,李梦龙就直接说出了第二点,解决了钱的问题或者说是后路的问题,前面就是出路了,怎么保住少女时代这个名字。
“我明天回韩国,彻底的,最后的,永久的解决这件事情,不要问我要怎么做,因为我也没想好!不过最差的就是直接续约喽,不过你们也无所谓,用你们名义做生意这件事情是一定会写在条约里的,这点毋庸置疑,相信金英敏也不会一拍两散的,更何况就属他占便宜!”
李梦龙说完直接站了起来,认真的依次打量着九个女孩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