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0章 幸南京(七)内守备(3/6)
当时的官名为“节制南京诸卫所”。
仁宗即位后,以襄城伯李隆镇守南京;宣德时期,改“镇守”为“守备”,并规定南京守备例由公、侯、伯等勋贵担任,同时南京守备还要兼领中军都督府。
对于南京守备的职能,是有具体记载的:“凡南京守备一应机务,每日会同参赞官于守备厅署理。每月朔望日,守备、参赞等官及各府堂官会同内守备,议合行事务。”
从这里不难看出,“南京守备厅会议”便是最高的权力机构,故而后来《明史》中才有了“南京以(内、外)守备及参赞机务为要职”的说法。
具体而言,参赞机务的设置是晚于守备的,最早应该是在正统初年才有。根据记载,宣德十年:“英宗即位,命少保、南京户部尚书黄福参赞机务。”
明中期时,朝廷认为南京高层的权力还是过于集中,便于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备一人,也以公、侯、伯等勋贵担任。按例,协同守备也会兼领五府事。
成化时期,朝廷下旨令南京兵部尚书兼任参赞机务一职,此后形成定制[注:这里注意一下,之前黄福是以南京户部尚书参赞机务,而从这里开始,就明确由南京兵部尚书来兼任了]。如此一来,南京兵部尚书的地位得以提高,位列南京六部之首。
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在原历史上明朝灭亡前后,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被推举为南京首脑人物,原因无他,正是因为史可法兼着参赞机务的要职。
明代皇帝对文官的态度比较奇怪,依赖的同时又用各种手段限制,信任的同时又非得找人制衡,这也正是宦官得以干预朝政的原因。
在对待南京官制方面自然也是如此,南京作为留都,又是国家财赋的重点区域,皇帝当然也不放心把南京交给勋贵掌管,何况这南京的勋贵都是开国系勋贵,在信任程度上来说本就比不过靖难系勋贵。而正如前面所言,皇帝对于南京六部的文官,也同样是心存制衡之念。
于是在设南京守备不久之后,即仁宗即位之初,便派出内廷太监守备南京——郑和便是第一任南京守备太监,此后又增设副守备太监一人。实际上晚明时期因为太监势大,副守备太监最多的时候甚至达到六七人。
最后回到前面的问题,参赞机务与南